连云港市海州区检察院依法批捕十余年前 涉嫌两起强奸和故意杀人案犯罪嫌疑人
2018-05-24 11:09:00  来源:

   5月17日,连云港市海州区检察院依法对涉嫌两起分别发生于15、16年前的强奸、故意杀人案犯罪嫌疑人潘祥武批准逮捕。

  现初步查明:2002年8月30日9时许,犯罪嫌疑人潘某某(男,43岁)窜至连云港市原新浦区南极南路西侧海宁大道排水管道工地处,使用暴力手段强行与受害人徐某某(殁年39岁)发生性关系,后徐某某向路人呼救,潘某某害怕犯罪行为被人发现,遂使用自己衣服上的裤绳将徐某某勒死,并将徐某某推入一旁的水沟内,后潘某某逃离现场。经鉴定,死者徐某某系被他人用绳索勒颈致机械性窒息死亡。2003年7月3日凌晨,犯罪嫌疑人潘某某窜至浙江省温岭市太平街道小河头村附近,发现受害人田某某独自一人在路上行走,遂心生歹念,持刀胁迫受害人田某某将其拖至路旁,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后逃离现场。在实施强奸行为的过程中,潘某某持刀将受害人田某某的手划伤,经温岭市公安局鉴定,田某某为轻微伤。2017年10月16日,潘某某因犯盗窃罪被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被收押至浙江省金华监狱。 

  2017年12月26日,公安机关通过DNA 数据库比对后发现,潘某某对上述两起强奸和杀人案有重大犯罪嫌疑。2018年3月3日,办案民警将潘某某从金华监狱解回连云港市看守所再审。公安机关提请批捕后,海州区检察院经认真审查,于2018年5月17日以涉嫌强奸、故意杀人罪对犯罪嫌疑人潘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编辑: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