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求调解 刑事和解促和谐
2018-05-24 11:08:00  来源:

   近日,在海州区召开的全区人民调解工作会议上,海州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陈某某交通肇事案,被评为全区“优秀典型案例”。

  据悉,该案例中陈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将詹某某撞倒受伤,经抢救无效后死亡。该案件通过公安机关移送海州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案件的检察官仔细审查并同当事人谈话后,双方达成刑事和解协议,且赔偿到位,也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被害人家属并向检察机关申请不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最终,海州区检察院决定对陈某某作相对不诉处理。该案例在作出不起诉决定之后,犯罪嫌疑人及时履行了协议确定的义务,被害人家属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刑事和解的最终目的在于通过双方当事人的交谈,最大限度的给予被害人或者其家属心灵上的慰藉及经济上的补偿,同时也有利在挽救肇事者的同时,给予其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从而化解社会矛盾,缓解社会冲突。(海州区院供稿) 

  编辑: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