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连云区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对4.12连霍高速特大交通事故肇事者邵某某依法提起公诉。
经查,2018年4月12日16时许,邵某某(男,33岁,)驾驶的河南某旅游服务公司大客车沿G30连霍高速由东向西行驶至61公里处,因方向失控导致车辆向左侧翻,穿越中间隔离带,与陈某驾驶由西向东行驶的本田UR-V车相撞,造成本田车上两名乘客及客车上九名乘客死亡,客车上多名乘客不同程度受伤。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邵某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后,该案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相关媒体相继跟进报道,连云区检察院对此高度重视,批捕、起诉环节均指定经验丰富的检察官承办,经依法讯问犯罪嫌疑人,逐个听取被害人近亲属的意见,审查全案证据后,依法提起公诉。同时,因邵某某无赔偿能力,连云区院全程跟进协调保险公司、旅游公司及相关责任方对死伤者的善后费用,妥善处理重大交通事故的后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