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灌南县院集中提起公诉的7件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件集中宣判,宣判刑期在拘役三个月到有期徒刑一年不等,并处罚金。
灌南县某村的老村民曾听已经去世的老人讲起过大烟能治病的偏方,就连家畜也可以服用,于是口口相传,村里多名老人为治疗肠胃疾病在自留地撒上了罂粟的种子(俗称大烟)。2019年4月份,公安机关在巡逻时偶然发现有疑似罂粟幼苗后,展开扫毒行动将全部罂粟幼苗铲除,并将达到追究刑事责任的14起案件移送检察院起诉。
经查,该批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件均系老年人出于治肠胃病等目的在自家房屋周边或田地里种植“大烟”,幼苗在600余株到2000余株不等。经江苏省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鉴定,提取植株均为罂粟幼苗。
“我们年纪大了,知道大烟不是好东西,吃多了有瘾,但是没想到后果竟然这么严重”。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均为五六十岁的老人,最高年龄达到75周岁。经调查,村里有过禁种罂粟的宣传,但是因为年龄大、不识字等原因,宣传效果不佳,因此,检察官在与14名犯罪嫌疑人谈话时,纠正其错误思想,罂粟虽有药用功效,但是非经医嘱万不可服用,否则严重危害身体健康,甚至成瘾。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前,灌南县公检法三家专门召开联席会议明确了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件在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几项问题。该批案件由灌南县公安局统一移送审查起诉,检察机关将严查细审和释法说理工作相结合。被告人均认罪认罚,使得该案依法快速办理,达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
毒品是全人类的公害,禁毒是全社会的责任。今年连云港市积极开展禁种铲毒专项行动,灌南县院认真贯彻落实市、县相关部署要求,一方面从严从快办理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犯罪案件,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另一方面联合公安禁毒大队与乡镇政府以发放宣传资料、展板讲解等形式,积极开展农村地区打击毒品犯罪法治宣传。
检察官提醒:罂粟虽然美丽,但却是制作毒品的原料,长期食用会出现发冷、乏力、面黄肌瘦等症状,严重时对神经、消化系统造成损害,甚至会出现内分泌失调等症状,最终成瘾。无论出于何种动机、无论数量多少,私自种植罂粟都是违法的,轻则受到行政处罚,重则追究刑事责任。我国刑法明文规定,种植罂粟,达到500株以上或者未出苗但种植面积达200平方米的,应当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