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区院监督移送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线索 公安机关决定立案侦查
2018-05-21 11:32:00  来源:

  近日,连云区院依托“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发现一起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犯罪线索,牵头公安机关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在对案件证据和行为定性进行充分研讨后,建议连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移送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决定刑事立案。

  现初步查明:2012年至今,章某在徐圩新区东辛农场经营某早餐店,在制作包子过程中,非法添加国家明令禁止的含铝添加剂“泡打粉”。2018年4月12日,连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联合执法,对该早餐店内包子进行抽测检验,经检测,该店内的包子中被检验出铝的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连云区院审查认为,章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遂于5月14日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建议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函》,同日,区市场监督局将案件移送徐圩新区公安分局,该局于当日对此案立案侦查。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编辑: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