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县检察院 检察官办案,看院领导如何落实……
2017-06-19 10:04:00  来源: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连检宣

  6月14日,由灌云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董某涉嫌故意伤害案在灌云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灌云县检察院检察长陈长春以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法院院长李勇强担任审判长,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参与旁听。这是该院认真落实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入额后直接办案机制的一个具体真实的写照。

  为保证出庭公诉案件的质量和效果,庭审前,陈长春检察长与检察官助理多次讨论案情、亲自拟定出庭预案、撰写公诉意见书,就庭审工作做了充分的准备。庭审过程中,陈长春检察长宣读了起诉书,依法讯问了被告人董某,依次出示了定罪和量刑证据,提出了量刑建议,并希望被告人能够汲取教训,悔过自新。董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深感后悔,当庭认罪悔罪,愿意接受法律审判。  今天的庭审让我印象深刻,检察院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既是依法履职的体现,也有助于提升出庭公诉水平。同时通过以案释法,对于社会普法教育也有积极的示范作用。”灌云县人大代表、县人才服务中心主任平淑娟对检察机关在法庭上的表现“点赞”。

  据了解,全省司法体制改革启动以来,灌云县检察院紧跟改革步伐,积极落实各项改革措施,全面实施司法办案责任制,明确院领导入员额后直接办案的范围、具体办案组织形式、应当承担的司法责任等,要求院领导以案件承办人的身份亲自参与阅卷、讯问、突破监督难题、出庭支持公诉等司法活动,并将院领导直接办案情况纳入检察官业绩考评,实行“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确保检察官依法办案、履职尽责。 

   员额制检察官改革到位以来,该院入额领导班子成员重心下移,深入一线办案,积极主办或参与办理疑难复杂、有重大社会影响和人民群众关注度较高的案件,承担或参与了办案工作的各个环节。截至目前,院领导先后办理了“侍庄街道一家五口被砍杀案”、“住房保障领域贪污大案”、“持枪抢劫金店”等一系列重大疑难案件。办案过程中,院领导们依法履行办案职责,认真阅卷并提讯犯罪嫌疑人,听取其供述及辩解,并根据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节点规范办案流程,逐一制作法律文书。协助院领导办案的检察官助理仇卫感触地说:“领导们平时事务繁忙还能挤出时间操作系统,而且填写详尽、无疏漏,无论是业务水平还是规范程度都值得我学习。”

    据统计,去年9月改革以来,该院领导直接办案58件,办理的案件涵盖了职务犯罪侦查、审查逮捕、提起公诉以及各项诉讼监督业务。

  该院陈长春检察长说:“院领导带头办案是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提升执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领导带头办案将成为常态,不仅要办案,而且要带头办理大要案、疑难复杂案件,发挥好业务示范指导作用,推动全院积极适应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带动办案水平提高。”

  编辑: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