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检察院获得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使用许可证
2017-04-25 10:42:00  来源: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

  2017年4月14日,市院涉密信息系统获得市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使用许可证,系统涉密等级为机密级。这是市检察院继2015年通过省保密局测评中心测评以来在涉密信息系统建设方面取得的又一个重大成果,也是市保密局颁发的全市第一份涉密信息系统使用许可证,标志着市检察院涉密信息系统正式获得运行使用资质,涉密信息系统安全保密防护工作水平走在全市前列。

   自2013年分保系统启动建设以来,市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省院关于分保工作的部署要求,在省、市保密局的支持下,严格按照分保标准,积极开展分保工作,立足实际,制定了分保设计方案,并于2015年3月27日顺利通过省保密局检查验收,以73.5的分数通过测评。市院保密管理部门、技术部门作为分保建设任务的主要承担部门,始终将分保建设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统筹安排,加强与行装部门等的合作,克服人员不足、施工时间紧等困难,结合工作实际,落实好各项建设任务。在分保工程实施过程中,主动做到“一手抓建设,一手抓管理”,始终注重完善制度、加强督促检查,以制度抓落实,以规范促发展,进一步规范健全了相关制度,形成了近4万字的《保密管理制度汇编》,内容涵盖《计算机机房安全保密规定》、《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规定》、《涉密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等一系列管理规范,逐步建立起一套科学、完备、有效的安全保密制度体系。 

  针对获得使用许可证后涉密信息系统的运行,市检察院已经制订并正在抓紧落实相关措施,着力加强保密管理,完善保密工作制度,健全保密工作手续,不断强化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涉密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定密责任人制度等制度落实,并加强检查监督,加大追责力度;同时,保密管理部门和技术部门进一步加强沟通配合,健全完善科学规范管理的长效工作机制,努力做到网上无漏洞、网下无死角,确保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编辑: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