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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榆区院:教师猥亵儿童案被告人被宣告从业禁止
2018-01-24 09:48:00  来源:

 赣榆区院:教师猥亵儿童案被告人被宣告从业禁止 

  

近日,由连云港市赣榆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某某猥亵儿童案,经赣榆区法院审理,判决被告人王某某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依法对其宣告从业禁止。这是我市首例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的被告人宣告从业禁止的案件。 

2016年9月份以来,被告人王某某(男,38岁,教师)在自行开设的补习班内,多次利用教师身份对其辅导的女学生实施猥亵行为。 

该案案发后,赣榆区检察院及时指派检察人员介入案件,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及时、全面收集证据。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后,该院启动快速办理机制,高效率起诉到法院,同时聘请心理咨询师对被侵害的未成年人作心理辅导。最终,为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教育环境,赣榆区法院依法决定被告人王某某三年内禁止从事与未成年人教育相关的工作。 

  编辑:李国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