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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榆区院:联合签发《性侵害案件中 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保护体系的实施办法》
2018-02-02 08:45:00  来源:

   为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保护被性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近期,赣榆区检察院主动联合公、法、司、妇联等单位,签发《性侵害案件中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保护体系的实施办法(试行)》。

  赣榆区检察院一直以来非常重视未成年被害人的司法保护工作。一是开展专题调研。针对近年来频发性侵害幼女案件,撰写办理性侵未成年人案件调研报告,梳理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分析此类案件高发的原因,并提出预防和减少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对策。二是主动提前介入。2017年以来,该院主动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提前介入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15件,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进一步增强办案规范意识和效果意识。三是召开联席会议。为进一步加强衔接机制,该院多次牵头公、法、司、妇联等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就专办机制、综合救助、一站式取证、心理疏导等问题进行探讨和研究。  

  《性侵害案件中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保护体系的实施办法(试行)》的签发,对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专业化保护具有重要意义。该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对于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依法从严惩治。对于性侵害犯罪案件中的未成年被害人,贯彻特殊、优先保护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少二次伤害。  

   (根据赣榆区院报送材料改编) 

  编辑: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