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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榆 | 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
2018-02-01 08:50:00  来源:

  1月31日,由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伏某、张某和秦某贪污案在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院检察长刘波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吴玲院长担任该案审判长。

  庭审前,刘波检察长与员额检察官相恒林作为该案承办人,认真阅卷,全面分析证据材料,依法讯问犯罪嫌疑人,制作起诉书,对案件进行了论证剖析和全面把控。

  庭审中,刘检按照庭审程序宣读起诉书,讯问被告人,相恒林检察官举证质证,按照主体身份、定罪证据及量刑证据分组向法庭出示,条理清晰,被告人当庭认罪并如实供述。在法庭辩论阶段,刘波检察长指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对于被告人的辩解及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反驳条理清晰,回应有力。

  “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与民众利益息息相关,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养命钱”和“救命钱”。被告人伏某、张某、秦某置群众切身利益于不顾,以贪婪之心对待严肃之事。做人做事一定要时刻秉承诚实守信的基本原则。”这是刘检对被告人进行法庭教育的一幕,被告人纷纷羞愧地低下了头。

结 语:

  检察长带头履行入额检察官办案职责,以实际行动兑现入额承诺,彰显了司法权威,提高了司法公信力,对检察工作起了积极的示范和指导作用,有力地推动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

  编辑: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