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1月11日连云港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充分肯定全市检察机关过去一年的工作。会议期间,人大代表在分组审议检察院工作报告时,高度评价了全市两级检察院在2018年的各项工作成果,认为大局意识强、办案质量高、司法为民实、队伍建设好、接受监督诚。一些特色亮点工作给代表们留下了深刻印象,如依法保障 “一带一路”,围绕市委“一带一路”建设总体思路,市检察院制定十二项措施,提供针对性服务。如主动服务民企发展,制定优化营商环境五项措施、服务民营企业发展九条意见,全市两级检察院领导班子联系服务81家重点企业。再如公益诉讼方面,办理全国首例海洋生态公益诉讼案件,做到了打击犯罪和促进生态修复的统一;在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方面,检察机关一方面严厉惩治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另一方面对未成年人犯罪坚持预防、教育、挽救,少捕慎诉,各级检察长还纷纷担任“法治副校长”。
连云港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经过审议,同意报告提出的2019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宋祥林检察长所作的《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连云港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2019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