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提升检察机关接受人大及人大代表监督工作水平,更好地促进检察工作全面开展,根据各部门工作实际,现将贯彻落实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人大代表审议市检察院工作报告时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具体措施予以分解,请各责任部门在分管院领导带领下,对照分解方案明确的工作任务,深入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涉及多个部门落实的,由排序第一的部门作为牵头部门负责与代表联系、商定反馈时间和反馈方式,向代表反馈办理进展或办理结果、解答代表疑问,总结和向办公室提交反馈情况;向代表反馈情况原则上应由对口联系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带队,上门当面反馈。各有关部门分别于7月25日、11月25日前报送半年、全年落实情况,办公室将根据报送情况进行督查,于7月底、11月底分别与提出意见建议的代表沟通,进行回访,询问对落实反馈结果是否满意或有无新的意见建议。若代表认可反馈结果,则落实工作完成;若代表对反馈结果不满意或反映新的情况、提出新的要求的,办公室将作为未完成意见建议转各有关部门继续办理和反馈。
附件:市检察院落实市人大代表意见建议任务分解方案
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
2019年6月18日
市检察院落实市人大代表意见建议
任务分解方案
1月7日至11日,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参会代表对市检察院工作报告进行了审议,在充分肯定检察工作成效的同时,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建议,现将代表的意见建议和各相关部门贯彻落实措施进行分解。各责任部门要在分管领导带领下,加强与相关代表对接,认真抓好落实,并及时向代表反馈办理结果。
一、服务大局和企业发展
陈启发(东海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希望检察机关能继续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保障;要在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上下功夫,真正把公平正义环境守护好。(落实措施:制发《连云港市检察机关服务民营企业五大实事项目》,重点开展涉民营企业案件专项监督活动,将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工作长期化、项目化,切实为民营企业发展保驾护航;继续深化领导班子成员定点联系服务企业制度,不断完善服务民营企业联络保障工作机制;加强民营企业发展法律风险防控,对司法办案中发现的可能影响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经营风险隐患问题,及时提出风险防控建议,最大限度保障民营企业依法生产经营活动。责任领导:李开球;责任部门:研究室)
邓晓龙(空军连云港场站副政委、党委常委、纪委书记):希望定期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及时提供法律支持,军队涉法涉诉问题需要持续关注。(落实措施:加强以案释法工作,结合所办案件及“八一”建军节等重大时间节点,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提升军队法治化水平。责任领导:周小纯;牵头部门:宣教处,第五检察部配合)
陈跃武(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东辛分公司副总经理、东辛农场党委委员、首席农艺师):建议加大对企业法律援助力度,在处理部分案件时不要牵扯企业精力,影响生产经营。(落实措施:加强对民营企业平等的司法保护,坚持民营企业和其他各类市场主体诉讼地位平等、法律适用和法律责任平等、法律保护和法律服务平等,主动适应民营企业发展的司法需求,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认罪认罚等法律原则和制度,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坚持打击重点与保护经济发展相结合,坚持既充分履行职能、严格依法办案,又注意办案方式方法,坚持既打击犯罪,又兼顾保护地方经济发展大局的主旨,防止办案对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负面影响;严格适用逮捕强制措施,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关,防止“构罪即捕”。对不符合逮捕条件,或者具有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民营企业负责人,应当依法不批准逮捕。认真落实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有关认罪认罚从宽的规定,对有自首、立功表现,认罪态度好,没有社会危险性的民营企业负责人,一般不批准逮捕。责任领导:李翔;牵头部门:第五检察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配合)
张卫民(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希望检察机关能一如既往地支持企业,对具体问题提供政策性、法律性支持。(落实措施:充分发挥案例引导作用,建立市院典型案例平台,定期发布侵犯民营企业及从严人员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案晰理,提高民营企业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意识;突出知识产权保护,围绕商业秘密保护、创新技术保护等开展以案释法、预防咨询、风险研判,帮助民营企业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建立健全市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机制。责任领导:李开球;责任部门:研究室)
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刘炜炜(民革连云港市委会副主委、淮工研究生处处长):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网络诈骗和电信诈骗影响面非常广又恶劣,如果把这些问题解决好,对维护人民祥和的生活是有帮助的。检察院要积极地与时俱进,在这项工作上有一些突破。(落实措施:深入学习研究两高的司法解释和指导性案例,借鉴其他省市关于此类案件办理的成功经验,指派业务骨干和公安、法院形成密切配合,切实固定好证据,积极挽回群众损失,扩大办案社会效果。责任领导:戴文浩;责任部门:第一检察部)
祁昌玲(赣榆区司法局宣教科科长):希望进一步强化检调对接机制,加大支持力度,推荐业务能力强的人员引领基层调解队伍建设。(落实措施:积极参与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推动检调对接,在检察机关做不捕不诉之前,充分利用检调对接、积极对双方当事人展开调解,争取能双方达成协议,从源头上减少涉检信访。筹备建立“调解人才库”, 选拔调解业务能力强的人员作为专业人才,引领基层调解队伍建设,定期开展调解“小课堂”讲座活动;责任领导:李家涛;责任部门:第八检察部)建议进一步加强检察官释法说理制度,多开展检察官进校园活动。(落实措施:1、坚持向前延伸,“释法说理”防患于未然。对可能存在引发越级上访、群体性事件、缠诉缠访及其他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因素进行评估预测,判定风险等级,提出预警及处理意见、建议或防范措施,及时采取巡访、约访等释法说理形式,上门释法、迎进说理,消除群众法律疑惑,及时化解社会矛盾。
2、坚持向后延伸,“释法说理”促进“案结事了”。转变办案理念,促使办案工作由“案结了事”向“案结事了”转变。在不捕不诉案件中,积极促成加害人对被害人进行民事赔偿补偿,如加害人无赔偿能力,将根据案件及被害人实际情况,帮助申请司法救助或给予检察机关的专项救助,辅之以充分详尽的释法说理,以法服人,以理服人。制作专门的不捕或不诉理由说明书,从“事理、情理、法理”三方面分别进行分析、论证,通过书面和口头的释法说理去消解社会矛盾。必要时,邀请公安、被害人参加不捕或不诉理由说明会,以争得侦查机关和被害人对于处理决定的理解和支持;责任领导:戴文浩;责任部门:第七检察部)
孙小岚(市妇女联合会主席、党组书记):要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关心关爱留守儿童,为他们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落实措施:完善成由团市委等机构参与的关爱留守儿童的工作机制,扎实开展留守儿童预防犯罪及保护工作,与留守儿童保持实时联络,第一时间收集、了解、解决留守儿童的心理困惑、生活难处。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中“事实孤儿”的排查,为符合条件的孩子提供法律援助,并协调民政部门缩短认定等待时间,保障家庭困难孩子及时得到救助;责任领导:戴文浩;责任部门:第七检察部)
朱燕昌(东海县国土局局长、党组书记):在国土领域执法过程中发现,私开乱伐现象时有发生,但取证和查处很困难,只能从行政处罚下手,制止的力度不够,零星型采盗比大面积采盗的危害更大,希望检察院能够在取证方面提些好的建议,给予更多帮助。(落实措施: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注意取证,多使用执法记录仪、无人机等视频取证设备,加强对客观证据的固定;发现案件线索后,及时和公安机关衔接,移送刑事犯罪案件线索,并和侦查机关做好证据转换和交接工作;与相关部门密切联系沟通,将行政执法、公安侦查、检察引导侦查的力量整合,提升证据收集力度。责任领导:戴文浩;责任部门:第一检察部)
孙相西(东海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要加大对非法集资案件的宣传,探索对涉案财物及时处置的解决方案,让百姓的问题得到真正解决。(落实措施:开展精准惩防金融犯罪专项活动;调研防范金融风险热点难点问题,提出对策;把风险研判、追赃挽损作为办案重点,对在办的每个非法集资案件均提出涉案财物追缴、处置意见。责任领导:戴文浩;牵头部门:第三检察部,案件管理部配合)
三、促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
王鹏(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建议检察院把民商、公益诉讼等案件当成检察监督重要任务来抓,要像过去配置反贪反渎力量一样来加强民事行政监督力度,这方面的监督工作大有作为。胡宾(市人大副秘书长):加强对民事、商事等案件的监督,促进公平、公正,关注民风导向。傅成保(海州区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民事行政案件全面要求检察机关的司法监督,要建立一个机制,确保程序的公正高效,审判和裁判制度的统一,提高社会公信力。杨培巨(灌南县公安局技侦大队大队长):建议加强全方位监督,不仅针对刑事。(落实措施:成立专业化的民事检察部门、公益诉讼和行政检察部门,突出办案专业化机制建设。责任领导:李翔;牵头部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配合)
刘静(东海县李埝林场党委书记、场长):公益诉讼要加大力度,希望能够借助检察院的力量,通过发布典型案例,对滥采乱伐的现象起到震慑作用。同时希望检察院能够多发检察建议书,督促相关执行部门关注林场,与林场加强沟通。(落实措施:建立公益诉讼案例库,每月筛选精品案例,加大精品案例宣传力度;通过办理涉嫌滥伐林木罪等公益诉讼案件,督促相关执法部门关注林场,遏制滥采滥伐等现象。责任领导:李翔;责任部门:第六检察部)
任彦洁(连云区政协副主席):建议对毁林毁绿下下手,制止住。(落实措施:加大对涉嫌滥伐林木罪等公益诉讼案件的处罚力度,继续在案件中探索运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生态环境补偿修复”模式、专家评估和公众参与机制、“补植复绿”环境修复方式。责任领导:李翔;责任部门:第六检察部)
四、提升检察质效
董春科(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在事实证据比较确凿的情况下要提高办案效率,从快从速,加快打击力度;司法人员要加强学习拓宽思路。(落实措施:1.推进落实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制度,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在十五日内作出决定。2.严格退回补充侦查制度,减少退查次数。对确有证据问题的,在审查起诉期限内发现问题立即要求侦查机关补充证据,力争把问题解决在一个月的审查起诉期限内。3.强化部门负责人管理,通过办案系统定期查看承办人办案期限,督促提高办案效率;责任领导:戴文浩;牵头部门:第一检察部,其他业务部门配合)
曹立志(苍梧律师事务所创始人、连云港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加强对起诉书的审查,要全面考核,规范庭审。用考核制度来规范公诉人出庭的状态,让法官和辩护律师来打分。勇于担当,针对不同的案件,如必须要当事人谅解的,或排斥当事人无理要求的,要建立机制调研。可以召开律师座谈会,与律师进行良性互动,交流沟通。(落实措施:切实落实员额检察官责任,结合谈心谈话等机制,不断强化员额检察官责任意识;通过“小课堂”等形式,将优秀起诉书及有问题起诉书置于检察干警评判下,分析不足,剖析根源,详解要求,促进提升;强化日常监督,和案管部门一起,通过大系统经常性对起诉书进行评查,对评查到的问题及时通报,督促整改;对于与律师良性互动的意见建议,一方面要主动联系律师,积极听取律师意见,另一方面召开座谈会等对意见积极回应,妥善对接,创设连云港刑事司法检律互动的良好氛围。责任领导:戴文浩;牵头部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七检察部配合)
陈敏(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原主任):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实行员额制之后,办案采取终身追责制度,检察官的权利和责任更大,但办案不公的问题仍时有发生,每年依然接到15-20件与司法有关的信访件(落实措施: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制定并落实员额检察官司法办案监督管理办法,强化对员额检察官司法办案活动的监督管理与风险防控;建立内部沟通协作、信息共享机制,各业务部门、案件管理、控告申诉职能部门在工作中发现的检察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以及上级规定、决定等行为,及时移送检务督察部门,由检务督察部门对相关情况开展调查;经调查后查实存在不规范司法行为、司法办案中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应当追究司法责任或违纪违法情形的,综合运用不规范司法行为约谈、询案问责、检察官惩戒等方式,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责任领导:高祝学;牵头部门:检务督察处,案件管理部及各业务部门配合);在司法办案的尺度标准上要有所统一,科技方面要加大投入,解决案多人少的问题(落实措施:建设远程提审系统,使市院、市看守所之间通过音视频交互、证据展示等完成提审,实时形成笔录,节约人力物力和时间,同时推进有条件的基层院建设远程提审系统;升级刑事执行检察智能辅助平台、案管大数据应用平台,拓展和完善刑事办案智能辅助系统,推动智能辅助系统更好应用于检察工作实践;继续推进全市政法大数据平台的建设与应用,推动与其他政法机关之间进行数据交换、案件流转应用;升级改造驻市看守所监控存储系统,确保数据存储安全,进一步强化检察监督职能。责任领导:张克晓;责任部门:检察信息技术部);在司法救助方面加大力度,采取措施开展多项工作。(落实措施:认真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支持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坚持应救尽救、分类施策、精准发力、合力攻坚,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提供有效司法救助。严把救助标准和条件,规范开展救助工作。
全年深入开展司法救助办案工作。一是创新多元救助,凝聚救助合力。积极推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有效衔接和深度融合,综合开展医疗救助、城乡低保、就业帮扶,构筑多渠道救助体系,切实为救助对象提供全方位有效救助。二是坚持主动救助,扩大救助规模。根据高检院司法救助工作“三个全面”的要求,坚持申请人申请救助与检察机关主动救助相结合,以检察机关主动救助为主的救助模式。三是坚持跟踪回访,提升救助成效。在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后,对被救助人生活困难情况进行全程动态跟踪,积极帮忙解决其生产生活中面临的困难;责任领导:李家涛;责任部门:第八检察部)
五、提升队伍综合素质
夏苏明(灌南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建议两院加强对基层指导、联动和对政府工作的配合(落实措施:一是修订市院领导联系基层院方案,各位院领导深入到对口联系的基层院开展调研,指导和推进工作。二是深入基层院,开展对基层院“一院一品”建设的指导,促进基层院打造特点、亮点。三是积极组织基层院参与第七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评选表彰暨第二届群众最满意基层检察院宣传推介活动;责任领导:周小纯;责任部门:组织人事处);进一步重视监督工作,不能仅靠内部监督,要重视引进外部监督,为我所用。与代表的联系工作要进一步加强,注重实效,要多考虑联系的方式方法时间。(落实措施:继续围绕“全覆盖、重效果、精分类、少打扰”要求,扎实开展代表联络活动,主动接受外部监督,重点推进四项工作,建立维护好代表联络微信群、及时认真办理代表意见建议、突出个性化联络、及时宣传推介代表联络工作成果;责任领导:李翔;责任部门:办公室)
六、增强检察工作亲和力
王洪欣(市人大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建议加大宣传力度,让群众和代表更多的了解检察工作。高艳军(市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市工 商联党组书记):要加强内部宣传,努力营造更好的司法环境。(落实措施:加强“靓检”团队、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检察宣传服务月”、“法治进校园巡讲”、“宪法宣传周”等活动,深入乡镇、社区开展基层普法活动,不断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水平。继续在《连云港日报》开设“检察官说法”专栏,选取最能体现检察职能的典型案例释法说理,扩大检察机关影响力;加强与各级媒体合作,积极对一些重大或者有社会影响的案件、先进典型、重要工作举措进行宣传,组织拍摄检察办案故事微电影,开展“连云港检察好故事”征集评选活动;不断深化检务公开力度,积极适应新形势发展和需要,充分依托检察门户网站、案件信息公开网、“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创新传播形式,在“灵活性”和“亲民性”上下功夫,确保及时全面多角度地展现检察工作。责任领导:周小纯;责任部门:宣传教育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