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强化代表对检察工作的监督,听取代表意见建议,更好地促进各项检察工作深入开展,市检察院对市十四届人大十三次会议上人大代表审议市检察院工作报告时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予以梳理并进行任务分解,各部门按照要求进行了落实。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坚持把服务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制定落实护航“高质发展、后发先至”三年行动计划,全力服务经济发展。
(一)依法维护市场秩序。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共办理信用卡诈骗、侵犯知识产权等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8件9人次。如办理的李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销售假茅台、五粮液、梦之蓝等商品达190余万。李某已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二)积极保护生态环境。牢固树立“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不能手软,不能下不为例”的观念,派员参加“263”环保专项行动,对行动方案提出修正意见2条;走访开发区环保局,建立了环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协作机制。办理的金某环境污染案,涉案电镀污泥万余吨,我院第一时间同区环保局联系,固定证据并采取应急措施控制污染,目前李某已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三)扎实开展为企服务。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和张军检察长关于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工作部署,迅速落实畅通企业诉求、保护企业发展工作机制,先后走访辖区恒瑞医药、康缘药业等企业,了解企业需求,着力为辖区企业发展贡献检察力量;聚焦辖区“三新一高”特色产业,积极开展“检企共建护航发展”工程,在恒瑞、豪森等重点企业设立的法律服务站、知识产权保护站,协助企业完善合同、知识产权归属、保密竞业限制协议等法律文书5份;为豪森公司商标侵权案提供法律建议,依法办理胡某侵占挪用公司资金案,主动介入宋跳工业园区物流公司失火案,较好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
二、推进平安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第一责任,受理提请批准逮捕刑事犯罪案件92件127人,决定逮捕86件118人;受理移送起诉刑事犯罪案件246件324人,提起公诉193件243人;未发生一起捕后不诉、诉后判决无罪案件。
(一)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认真回应群众平安需求,批准逮捕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10件10人,提起公诉6件6人。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办理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案件32件56人,审查逮捕了全市首例“套路贷”涉恶案件4名犯罪嫌疑人,起诉恶势力犯罪1件4人。
(二)积极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坚持“少捕、慎诉”,强化预防在先,受理未成年人在校生案件7件20人,作相对不起诉6件19人,在辖区17所学校开展“法治进校园”宣讲19次,受教育学生5200余人,向犯罪多发高校发出检察建议5份,促进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三)有效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积极开展检察官以案释法工作,配合市检察院团委、花果山街道举办送法下乡普法活动;在连云港日报刊登检察官释法专栏2期;走访辖区街道办事处,针对食品药品安全、环境资源保护、交通违法处理等领域存在的行政机关怠于履职问题,提出检察建议71件,全部获得采纳。
三、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平正义
(一)强化侦查监督工作。向辖区内公安机关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4份,检察建议书2份,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件,纠正漏捕、漏诉2件2人。开展国土资源不规范执法专项监督1次,发送《建议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函》1件。
(二)加强刑罚执行监督。监督开发区法院财产刑执行案件70件,涉案罚金25.48万元,已全部完成执行;对辖区7家司法所进行社区矫正专项检察18次,发出纠正违法检察建议书2份;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4件,收监执行1件,维护了刑事裁判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维护弱势群体权益。加强与人社、民政、法律援助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办理农民工支持起诉申请33件,协助农民工追回欠薪50余万元;协调高新区规建局,协助金鹰花园项目30余位农民工讨回欠款近300万元;支持起诉的鲍某房屋拆迁案,协助当事人讨回拖欠18年欠款,获江苏检察网、江苏工人报公开宣传。
四、坚持司法改革,促进检察监督深化
(一)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遴选员额检察官8名,全部配置在办案一线。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制定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等制度,检察官在职权范围内依法做出决定,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
(二)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在食品药品领域、环保领域发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2件,全部获得采纳;向市城管局发出检察建议,解决了居民反映无果的生活垃圾无人清理难题。开展“以检察之名,护国土安全”专项工作,分别与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直属分局建立国土资源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联动机制,检查国土卷宗53册,涉闲置土地5327.94亩,发送诉前检察建议31份,征缴土地闲置费5558.88万元,收缴开工保证金500万元,督促开工3宗,签订延期动工合同6宗,签订收回土地使用权协议10宗,该项工作获省检察院刘华检察长充分肯定。
五、强化监督制约,确保依法行使权力
(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牢固树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意识,不断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始终将检察工作置于人民的监督之下。开展工作以来向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内司委汇报专题工作2次;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高校代表视察指导3次;召开代表委员座谈会,就如何开展地域特色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如何精准服务辖区企业,广泛征求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
(二)全面推进检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促公正、树公信,公开受理各类刑事案件338件、民行监督案件117件,提供案件信息查询44件,向社会公开重要案件信息101条,受理辩护与代理申请135件,实现检务信息公开100%。
六、强化队伍建设,提升法律监督能力
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荣获省级以上表彰2次,8人次受到市级表彰,5人次获得区级表彰。
(一)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决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和党员固定学习日制度,完善考勤检查机制,确保学习教育取得良好成效。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制订《开发区院存在问题排查整改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作风建设专项督察活动,未发现干警有违法违纪现象。
(二)不断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制定出台全院人才培养计划,通过“小课堂”、新老干警“传帮带”、赴其他院交流学习等形式,持续加强业务实训。推进“学习型科室”建设,将个人每日“半小时”学习与部门“周学习”、“小课堂”专题讲座相结合,不断提升干警业务素养。在全市民行检察业务竞赛和公诉辩论赛中,我院分别获基层检察院第一名、第三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