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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检察院关于开发区检察院成立后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2018-12-20 17:18:00  来源: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

  10月30日至31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杨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董春科分别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丽华,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王鹏,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戴咏寒出席会议。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王加培,副市长吴海云,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宋祥林,市监委、市法院负责人,市政府有关副秘书长,市有关部门负责人,市人大机关各委室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和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关于我市“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关于全市突出环境问题清单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法院关于开发区法院成立后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检察院关于开发区检察院成立后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及有关单位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对重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了评议,表决通过了《连云港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关于修改《连云港市海洋牧场管理条例》的决定、关于坚持高质发展后发先至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批准了连云港市2018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进行了相关人事任免。

  在听取和审议市检察院关于开发区检察院成立后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后,会议建议,要加强开发区法治环境治理,不断扩大与企业共建协议的签订面。要加强对民行的检察监督,增强与行政执法及其他司法机关的工作衔接,要加强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着力建设信念坚定、业务精通、能力过硬的检察干部队伍。

  编辑: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