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1日,连云港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我市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并召开会议。会上,市检察院李翔副检察长代表市检察院报告了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检察机关强化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的举措及所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2015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和上级院关于加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的部署要求,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面贯彻修改后行政诉讼法,监督成效显著。市检察院出台《连云港市检察机关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办法》,明确全市检察机关对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的对象、范围、方式和程序,各县区也强力推动这项工作扎实开展。建立了执法协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了内部协作机制。有效整合内部监督资源,形成了监督合力。能够围绕重点区域,督促履行职责。015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向行政机关发出督促履行职责检察建议147件,被采纳137件。
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认为,全市检察机关主动适应行政诉讼法修改后的新要求,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强化对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为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统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会议也指出全市检察机关在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人大常委会对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提出三个方面的意见建议:一是要更加积极作为,争取人大支持。对于在工作中形成的机制、遇到的难题、取得的成效都应及时向人大及人大常委会报告,争取人大对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的支持;二是要加强同行政执法机关的工作衔接,由传统的事后监督转变为事前监督、事中监督,提高执法行为的监督效力;三是充分利用大数据平台的整合作用,借鉴学习外地先进的工作做法,将现有的人力监督模式逐步发展为大数据实时监控模式,真正实现对全市行政执法行为的实时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