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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聚共识形成合力 深入推进公益诉讼
2018-08-31 09:01:00  来源:检察日报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检察职能调整后新的工作亮点和着力点。检察机关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紧紧围绕公益保护核心,以机制建设为抓手,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强化队伍为保障,聚焦公益保护职能,全力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开展。

  一要坚持党的领导,积极服务保障工作大局。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职能作用。主动向当地党委报告中央和上级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工作的重大安排部署、重要案件办理情况及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及时向政府通报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紧密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支持,确保公益诉讼工作始终在正确的方向和轨道上前行。

  二要加强沟通协作,凝聚公益保护合力。健全与行政机关的常态化联系机制,促进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监督有效衔接。加强与法院的沟通交流,完善相关制度,促进公益诉讼工作顺利推进。加强与纪检监察的协作配合,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渠道,探索建立公益诉讼中发现违纪违法线索移送制度。充分利用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媒体平台,宣传公益诉讼职能,推送公益诉讼工作动态和典型案件,提高社会知晓度,广泛凝聚公益保护的共识和合力。

  三要牢牢把握公益核心,加大案件办理力度。坚持“突出监督重点、关注监督热点、打造监督亮点”的工作思路,通过办理一批效果佳、影响好的公益诉讼案件,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突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重点案件,积极服务“美丽中国”建设。将“健康中国”战略贯彻到公益诉讼全过程,密切关注民生热点领域,督促整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行为,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切实保障百姓“舌尖上的安全”。针对征地拆迁、土地收储、财政补助、税务征收等领域存在的费用征收、发放不规范现象,打造监督亮点,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职,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全面加强对英雄烈士权益的保护,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开展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保护公益诉讼工作。

  四要强化机制建设,发挥一体化办案优势。对于市级检察院来讲,要坚持“一把手”工程、发挥“一把手”作用,检察长自觉做到重要线索亲自部署、重点问题亲自研究、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大案件亲自督办。依托公益诉讼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例会、联席会议制度,确定工作方向,谋划工作方法,破解办案难题和阻力。加强内部资源整合,完善案件线索内部移送机制,畅通线索来源渠道。建立案件线索管理库,对线索统一分析、统一研判,切实提高线索分析能力。坚持全市“一盘棋”、上下“一体化”,充分发挥市级检察院枢纽作用,加大对基层院工作的督促指导,对影响面广、难度大的个案,“一把手”亲自督办,分管领导挂牌指导。对工作相对滞后的检察院,加大帮扶力度,探索通过人员调配、指定管辖等方式,解决诉讼难和发展不平衡问题。对基层院拟提起公益诉讼的案件,要全程跟踪指导,严把“调查取证关”“风险评估关”“庭审质量关”,确保“三个效果”相统一。

  五要坚持标本兼治,突出办案实效。切实把严格执法、规范司法贯穿于办案全过程,牢固树立理性谦抑的司法理念,严守检察权边界,确保监督不越位、尽职不越权。坚持立法本意,把诉前程序和提起诉讼放到同等重要的位置,充分运用提起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一般检察建议等多元化监督方式,推动行政机关主动履职纠错、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坚持“事要解决”,不仅要推动个案问题解决,更要加强办案效果转化。及时总结案件办理中反映出的行政执法普遍性、规律性问题,以情况反映、专项汇报等方式向党委政府反馈,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惠及一方”的效果。

  六要加强队伍建设,打造专业团队。高度重视、认真解决影响公益诉讼工作发展的人、财、物问题,为依法履职提供坚强保障。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优化人员配置,选配调整员额检察官、优秀司法辅助人员充实到办案一线,切实解决基层办案力量薄弱的问题。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岗位练兵、实务实训活动,切实提升线索发现能力、调查取证能力、庭审应对能力。

  (作者为辽宁省铁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编辑: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