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未检检察官发现3名法律援助律师存在违规收费行为,向辖区主管部门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监督该部门在全区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建章立制,并引起地方政府高度重视。该项监督工作得到省院检察长刘华等各级领导的签批肯定,经验做法被全省检察机关转发推广。
一、案例故事
“检察官,给我们孩子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师,向我们要了1000块钱的资料费,同案的几个孩子也给了这个钱,我们也不敢问原由,就把钱给他们了…”
2018年6月,海州区检察院未检部检察官在办理一起7名未成年嫌疑人聚众斗殴案期间,未成年嫌疑人郭久堂的母亲接受询问时、唯唯诺诺一句话引起了检察官的警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提供法律援助不能向当事人收取任何费用。检察官调查发现,来自连云港市豪杰律师事务所的3名法律援助律师均以收取“资料费”的名义向在该案的张云天、孟鹤良、郭九堂等三名未成年嫌疑人各索取了1000元。
该案中,张云天父亲去世早,从小由母亲一人带大,靠母亲打工生活;孟鹤良父母早年离异,自幼跟着爷爷奶奶一起生活,郭九堂父母以干苦力为生,租房居住。生活的压抑、封闭、缺少正常家庭的温暖,对社会的不满,在一定程度上促使这些孩子走上犯罪道路。办案检察官调研发现,近三年来,少数法律援助律师违规收费不在少数:部分家长考虑到自己孩子是嫌疑人,心理缺乏底气,选择了沉默;绝大部分家长,因为不了解法律,选择相信法律援助律师,即使有怨也不敢多言。
为此,检察官第一时间依法向区司法局发出督促行政履职的检察建议书。该建议得到了该局的高度重视,围绕检察建议内容,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对全区法律援助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在严厉处罚违规律师和相关单位的同时,要求辖区内各监督部门开展自查,对律师事务所进行检查,修订和完善各项监管机制。
当事人很快都拿到了退回的“资料费”。2018年9月。海州区检察院依法对张云天等7人做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联合社会力量开展考察、帮教活动。
二、监督亮点
该项监督案例体现了检察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发挥督促行政履职检察职能的积极作用。
一是依法打击未成年人刑事犯罪的同时,更加充分保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二是通过督促行政履职,有效惩治违规行为,维护法律公平正义。
三是该监督案例系未成年人行政检察试点工作的典型案例,也是全省首例查处法律援助律师违规收费案件。
四是检察官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的检察建议内容精炼,法理结合,针对性、操作性强。
五是行政主管部门采纳了检察建议的全部内容,开展全区范围内的专项整治活动、畅通举报渠道、制定和完善了各项监管机制。
六是针对性的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引起海州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监督工作的经验做法被省检察院转发并在全省推广。
三、社会影响
通过监督主管部门依法履职,有效打击和震慑少数法律援助律师违规收费的行为和不良风气,提高行政主管的部门监督意识。
一是该项监督度工作,帮助行政主管部门有效弥补了监管漏洞,提升了检察建议工作的质效。
二是通过监督行政履职,惩治违规行为,积极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震慑了法律援助工作存在的不良风气。
三是推动主管部门建章立制,加强监督管理,切实提高了法律援助工作的职业道德意识及行业自律意识。
四是该项未成年人检察试点工作在《江苏法制报》、《江苏检察网》、《正义网》等各级主流媒体均有报道,经验做法被省检察院在全省转发并推广,供各地检察机关学习借鉴。
五是该项工作分别得到省、市院检察长、省院未检办主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等各级领导的签批肯定。2018年9月,省院刘华检察长对该项工作做出重要批示:“海州区院这一监督工作做得及时,检察建议精准,并且取得司法局的支持,促成整改。值得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