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江苏省十年来最大海洋偷捕案公诉 ——连云港检察机关提起全国首例海洋生态环境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2018-12-19 09:59:00  来源: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

  提要:

  全国首例海洋生态环境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提出了增殖放流、修建海洋牧场、劳役代偿等多元修复方案或修复金额达1.3亿。通过个案形成沿海地区检察保护合力,带动海洋生态保护工作全面发展。

  【案情故事】

  2017年5月31日,江苏渔政部门对在连云港海域上查获的几艘捕鱼船只开展例行清点。在被抹掉了船名号的辽丹渔23659渔船上,几名渔政人员意识到问题不太寻常。

  经过清点,在当天查获的4搜渔船上现场缴获鳀鱼、方氏云鳚(俗名:皮条鱼)等大量渔获物共计近12.8万公斤。案件被移送至江苏海警部门立案侦查,自此,中国海警局1号督办案件,江苏省近十年来破获的最大集团化、公司化海上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正式走进大众视线。

  经侦查发现,2015至2017年禁渔期内,何延青、王文波在经营荣成伟伯渔业有限公司期间,组织、指挥其余被告人使用违规的双拖网作业方式和禁用的绝户网,在山东、浙江、江苏等沿海海域非法捕捞水产品,数量达910余万公斤,对禁渔区内部分海洋渔业资源造成了毁灭性的破坏。

  3月23日,灌南县检察院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对18名自然人及荣成某渔业有限公司起诉至法院。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46名被告及荣成伟伯渔业有限公司等单位通过增殖放流、劳役代偿、建立海洋牧场等方式,修复受损害的海洋生态环境,或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1.3亿余元。灌南县法院定于12月18日开庭审理。

  【监督亮点】

  一是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建立与海警部门的协作机制,引导海警部门依法追查上游单位犯罪和下游收购单位,查明后犯罪数额由12.8万变为910余万。在此基础上,针对嫌疑人具体情况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审查后变更强制措施1人,追诉漏犯6人。二是积极开展自行补充侦查。该案由灌南县检察院环资巡回检察部全面负责审查起诉、公益诉讼。在审查起诉阶段,针对涉案赃物去向、涉案人员同案犯作用等问题积极开展自行补充侦查,有力夯实诉讼证据基础。三是同步开展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在办理刑事部分的同时,针对受损海洋环境实际情况,办案组积极启动民事公益诉讼工作,对公益诉讼部分开展民事调查,前往涉案公司所在地山东威海,对其工商注册、股东投资、资金往来等情况展开详细调查。补充书证14份。四是办案人性化。办案过程中,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人性化、差别化处置,对可以不予羁押的7名犯罪嫌疑人决定取保候审,以避免羁押导致渔民家庭经济来源阻断。对其中一名脑部患病、腿部伤残的犯罪嫌疑人主动上门取证、释法说理。

  【社会影响】

  本案的办理具有以下五个方面的典型意义:一是海洋生态修复理念贯穿始终。涉案渔船作案方式严重破坏生态资源环境和近海渔业可持续发展,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以“生态修复”为目标,请求判令被告人“恢复原状”,最大限度修复受损生态,保障渔民权益。二是实现制度创新。建立环境资源海洋生态案件专家咨询库,确立专家证人出庭机制,提升专业化办案水平;在全省率先建立基金数额200万的县级公益诉讼专项基金。三是实现方法创新。创新提出增殖放流、修建海洋牧场、劳役代偿等多元修复方案;组建连云港灌河流域环境资源巡回检察部,刑事、民事、行政“三检合一”,集中管辖连云港灌河流域环资类案件。四是实现理论创新。先后举办非法捕捞案件专题研讨会和“一带一路与海洋生态资源保护论坛”,建立非法捕捞罪的刑事证据规则和民事审判指南,明确公益诉讼证据适用规则,有效提升指控犯罪的精准性与海洋生态保护的力度。五是实现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渔民权益保护。联合六个省15个地区成立“一带一路海洋生态资源检察官保护联盟”,形成沿海地区检察保护合力,通过个案带动海洋生态保护工作全面发展。

  本案的成功办理取得较好的综合效果:一是政治效果,该案是中国海警局1号督办案件,由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和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挂牌督办,案件的办理及时回应上级关切,有效阻止了大规模的生态环境资源损害,多次受到省检察院刘华检察长的肯定,其专业化办案经验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简报刊发推广。二是法律效果,通过刑事诉讼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要求其承担生态修复的民事责任,罚当其罪、罚当其责,起到有效的震慑和警示作用。三是社会效果,召开案件新闻发布会,邀请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等各级主流媒体到场,五十余家媒体刊发相关报道,获得全省政法案件舆情正面评价最高分,案件理论成果在《人民检察》刊发,具有较强的理论指导意义。以“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的实效,为全社会的环保意识和法治理念的提升作出了检察贡献。

  编辑: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