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检察院依托专业化办案组 一体化行使检察权取得积极成效
2018-05-15 08:44:00  来源:

   为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专业化、一体化、科学化办案水平,灌南县检察院在经过前期“繁简分流、分类办理”的办案模式实践基础上,积极拓宽思路,将刑事案件分为普通刑事案件办案组和环资、食药、毒品和职务犯罪、道路交通、未成年人、弱势群体、扫黑除恶等7个专业化办案组,由同一检察官对所办案件统一行使批捕、起诉和诉讼监督职能,并且对可能涉及的民事、行政领域案件实行“三检合一”的办案模式,确保各项检察业务职能得到一体化、专业化办理,最大化实现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

  一是建立以案件类型为划分标准的办案组织,全面提升案件办理专业化水平。积极适应当前司法责任改革对司法办案专业化提出的更高要求,建立以案件类型为主要划分标准的专业化办案组织,对同一类型案件一体化行使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公益诉讼、诉讼监督等职能,切实做到对同一类型案件的专业化、精细化办理。通过对复杂案件实行精细化办理,实现了检察官对同一类型案件专业领域的精耕细作,避免了以往“万金油”式的办案模式,而通过专业化办案也将有利于实现对侦查权、审判权和行政权的监督权威。如在毒品和职务犯罪办案组中,员额检察官加强与公安机关的联系沟通,对重大毒品案件提前介入并引导侦查取证,围绕办案中常见的毒品犯罪案件证据标准及共同犯罪等问题进行研讨,确保毒品案件办理实现快捕快诉严打击。同时,从实践来看,各专业办案组打破了原有业务部门之间分段履职的程序壁垒,员额检察官全面履行各项检察权,全流程办理各类案件,确保检察权得到专业、全面、科学履行,2017年以来已办理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案件26件,目前已办结23件,在办3件,进一步规范侦查和审判程序规范。 

  二是建立捕诉合一办理机制,全面提升司法办案效率。在专业化办案组织模式下,对同一刑事案件实行审查逮捕与审查起诉由同一检察官全程办理,打破原有的对同一案件在不同诉讼程序由不同检察官办理的模式,进一步增加了承办检察官对案件的全程掌控了解,同时,为使得案件将来经得起庭审考验,承办检察官的办案责任心也会进一步增强,进而更好地履行诉讼监督职能,相应的法律赋予的引导侦查和自行补充侦查职能也将得到充分落实。2017年1月至2018年4月,灌南县检察院各专业化办案组织共审结审查逮捕案件280件401人,平均办案周期5.14天。受理盗窃、交通肇事等各类轻罪案件421件542人,通过实现流水式要素式办理,轻罪一审公诉案件的办理周期由原来的20日缩短至平均每3天审结1件,大大提升了办案效率。 

  三是建立“三检合一”办理模式,不断增强司法办案合力。在专业化办案组一体化行使检察权模式中,员额检察官除了统一行使对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等职能外,对于环境资源、食品药品、交通肇事等涉及民事赔偿和行政执法的专业领域案件,同时实行刑事、民事和行政“三检合一”的一体化办案模式,有效破除了以往刑事检察和民事、行政检察之间的壁垒,进一步提升了司法办案整体质效和工作影响力。以环境资源案件办案组为例,在今年成功办理的中国海警局1号督办案件——山东荣成伟伯渔业公司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过程中,环资办案组充分发挥一体化办案优势,立足刑事案件办理本身,围绕非法捕捞给海洋生态造成的严重破坏后果,积极开展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工作,根据办案需要,先后制定了《灌南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调查实施规则》《关于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内部协作配合的意见》,设立了200万的公益诉讼维权专项基金,引入了委托公益律师、第三方参与调查机制,确立了“1+1+X”的公益调查模式等全新工作机制,为确保案件成功办理提供了有力的制度和机制保障,也为下一步规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确立了明确指引。 

  四是建立机动化办案组织,有效解决忙闲不均办案问题。在此轮专业化办案组织设置中,灌南县检察院还根据办案需要设立了机动办案组,根据不同类型案件量变化和特定案件办理需要机动配属到相关专业办案组轮案,有效弥补实际办案过程中各办案组忙闲不均等问题,确保各专业办案组整体案件办理的平稳性和均衡性。此外,在各专业化办案组和机动化办案组办案过程中,对于案情简单明了、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案件,实行集中移送、开庭,有效简化办理程序,提升案件办理效率。同时,按照办案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特长,合理安排各办案组的人案配比,在实行专人办理专业案件同时,选择部分办案经验丰富的员额检察官机动参与不同类型案件办理,有效解决特殊情况下某一办案组织内的人案矛盾问题。 

  五是强化案管部门全程监控,确保司法办案高效运行。在强化案件专业化办理同时,充分发挥案管部门监督管理职能,进一步加强对案件办理全过程的日常监控,确保案件办理工作规范高效开展。案管部门不断强化受案审查,制定每类案件的受案标准,共对905件案件开展受案审查,从源头上确保轮案工作的科学高效。找准司法办案质量短板,切实加强对“三不两撤”案件的同步评查,去年以来共审查此类案件150件,切实发挥对案件质量和程序的监督管理职能。同时实行重大敏感案件挂牌督办制度,及时为检察长和各专业化办案组提供敏感案件办理情况,2017年以来已挂牌督办案件十余件。严格落实案件监督管理各项职责,切实做好案件流程、案卡填录、法律文书制作等不同环节和办案细节的监管工作,加强对《办案组案件办理标准》《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审查起诉阶段退回补充侦查、自行侦查工作的指导意见》落实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纠正,最大限度防止案件瑕疵发生。 

  编辑: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