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开发区院监督市国土局开发区分局移送一起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已决定立案侦查。
开发区院在对连云港市国土局开发区分局近年来办理行政案件进行审查时,发现该局办理的连云港某建材公司未经批准非法开挖坑塘破坏耕地一案中,该公司未经国土部门批准,违法土地管理法规,擅自在位于中云街道云门寺村委东侧农用地非法开挖坑塘用于化工产品沉淀过滤,共占用云门寺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总面积为36.21亩(其中耕地14.27亩,一般农用地21.94亩),造成上述土地耕作层被破坏,种植条件遭到严重破坏,已无法种植农作物。
开发区院经审查认为,该公司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的规定,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遂建议市国土局开发区分局将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4月25日,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对该案立案侦查。接下来,开发区院将继续联合区国土局、公安机关对土地法律法规进行深入广泛宣传,提高人民群众保护农用地尤其是耕地的意识,对非法占用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确保耕地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