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院依法从快批捕一名涉恶寻衅滋事案犯罪嫌疑人
2018-04-27 11:32:00  来源:

   近日,东海县院依法从快对一名涉恶寻衅滋事案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经审查查明:2016年9月26日21时许,犯罪嫌疑人乔某(已批捕)、乔甲某(已取保候审)等人用一辆黑色轿车强行将正在东海县房山水库巡逻的姜某某、张某某等人堵在乔某家门口的水泥路上,后犯罪嫌疑人乔某、乔甲某、尹某某等人持钢管、关公刀等凶器对姜某某、张某某等巡逻人员进行殴打。经鉴定,张某某、姜某某体表挫伤,损伤程度均构成轻微伤。 

  犯罪嫌疑人乔某曾经因寻衅滋事、吸毒、携带管制刀具等行为受到刑事或者行政处罚,乔甲某曾经因故意伤害、吸毒、携带管制刀具受到刑事或者行政处罚,尹某某曾经因犯抢劫罪、盗窃罪、故意伤害罪被判处刑罚。且乔家两兄弟平日无正当职业,在村里拉帮结派,经常以暴力等手段欺负乡邻、称霸一方,严重危害当地社会治安秩序,属于应当严厉打击的恶势力。 

  东海县院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乔某、乔甲某纠集尹某某等人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其行为属于“情节恶劣”,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涉嫌寻衅滋事罪,可能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遂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尹虬章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编辑: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