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汤沟酒,开坛十里香”,为了更好地保护本地汤沟酒业的权益,积极履行检察机关服务企业职责,4月18日上午,灌南县院谈中华副检察长带领侦监干警走访了汤沟酒业,就汤沟酒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与酒企负责人进行了交流。
座谈会上,首先由汤沟酒业“维权打假部”李主任介绍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酒业内部不但设有专门的知识产权保护办公室,还与专业律所合作进行维权。去年十二月份,就以侵犯商标权为由向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了20家经销商,被列为“江苏省知识产权保护示范企业”。但在维权过程中仍有不少困难:一是现今做假酒者懂政策,手段愈加隐蔽,打击难度大;二是即使达到入刑标准,对违法者多处罚金,震慑力不足,假酒行业利润大,惩罚小,违法者“前仆后继”,“假酒”履打不止。
谈检表示,产权保护没有“淡旺季”之分,汤沟酒作为一个驰名商标,不论何时,其知识产权保护都应当给予足够的重视。一方面,企业应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加强对股东、职工们的产权认知,避免“关系”假酒企业的出现。另一方面,还可以成立汤沟酒文化展示中心,向外人展示汤沟酒的历史文化及现代生产流水线,加大群众们对汤沟酒的认同感,提高他们的维权意识。就企业外部保护而言,检察机关会发挥牵头作用,加强公检法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打击合力,健全行刑衔接,完善惩罚机制。对于达到入刑标准的,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罚;尚未达到标准的,由相关行政执法机关对其进行处罚,共同建立知识产权保护的长效机制。李主任表示以后会与公检法行加强沟通联系,多角度全方位地保护来之不易的汤沟酒品牌与声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