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未检:搭建“太阳岛”公益林基地平台,探索开展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检察工作
2018-03-20 09:10:00  来源:

   今年以来,连云区检察院根据最高检《关于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以“全面贯彻、重点突出”为原则, 结合自身特点选取切入点,探索建立了连云区“太阳岛”公益林基地,探索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检察新模式。

  一、基地概况 

  连云区“太阳岛”未成年人公益林教育基地以“绿化环境,净化心灵”未主旨,设计徽标为红色心形手牵手,寓意“手牵手共成长”,以“绿化环境,净化心灵”为口号标语。 

  优选北固山大窝洼地块作为基地建设使用,建设规划总面积5000平方,可栽种苗木约500余株,根据区域环境特点和自然风貌,优选梨花景观树作为树种,今年作为项目启动年,先期栽植景观梨花树100株,以后分期分批次继续建设,直至完全建成。 

  项目建成后,将形成与已有周边生态系统形成多层次、多树种、多功能、多色彩森林生态结构,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契合连云区建设美丽连云、幸福连云的发展目标。 

  二、建立意义 

  (一)通过整合社会力量,建立具有品牌效应和影响力的教育平台,形成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家庭保护、学校保护、政府保护的合力。 

  (二)增强未成年人社会责任感,提升对涉罪未成年人帮教效果,实现对社区服刑未成年罪犯思想矫治与行为矫治同步同拍的效果,让“问题少年”在绿化环境中绿化心灵,重塑信心回归社会。 

  (三)解决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公益劳动“时间难确定、人员难组织、活动难开展”问题,保证未成年人社区服刑人员社区矫正活动区别于成年人的社区矫正,实现未成年人利益保护的最大化,效果的最优化。 

  三、主要做法 

  (一)因地制宜,找准试点工作切入点。 

  我院未检科与执检科曾长期合署办公,未检科干警对执检业务较为熟悉,对社区矫正工作有着大量的实际工作经验,与社区矫正机构有良好的工作联系和工作协作基础。因此,我院在全面铺开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将重点放在了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检察工作上。试点工作开始后,我们通过与社区矫正机构沟通,回访帮教在矫未成年人,了解了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诸如公益劳动时间不足等问题,为下一步工作开展积累了第一手资料。 

  (二)把握核心,多方整合,形成未成年保护工作合力。 

  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的社区矫正的核心依然突出了教育、挽救的主题,原先的单纯的一判了之、监督不到位的旧思路早已不能适应国家的未成年人保护战略和最高的明确要求,由此,立体化保护模式的探索是我院目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我院联合区司法局以及北固山森林公园、三航五公司团委等共建单位共同建立本基地,青年志愿者参与其中,凝聚各方力量,共同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教育、感化和挽救,使教育基地影响力增强,教育辐射范围增大,教育效果从而实现司法保护和社会保护的无缝衔接,形成工作合力,力争实现。 

  (三)寓教于“劳”,多种措施确保教育效果。 

  成长林是系统性平台,为遵循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教育为主、惩罚为辅”以及特殊保护的原则,我院采取了多项措施保障这一原则在教育基地运行中得以落实。一是社区矫正机构对未成年人在公益林基地的劳动计入社区矫正的公益劳动考核中,该考核有月度、季度、年度计划,检察机关注重监督落实;二是与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签订《领养协议》,对所栽种的树苗逐一认领,保证成活,以此来培养未成年人的社会责任感,促进未成年人监护人履行监护义务,实现增强家庭教育及矫治效果的目的;三是注重保护未成年人隐私。对于参与基地劳动的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情况进行严格保密,切实保障未成年人隐私权。四、将未成年人的感化教育融入该成长林的同步自然成长,未成年人社区矫正人员在成长林花季、果实季开展的相应活动,更容易让参与其中的未成年人获得社会的认同感、劳动成果的成就感。 

  编辑: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