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赣榆区院未检科联合本院民行科成功参与区法院一起抚养费执行案的调解工作,切实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临近2017年年末,赣榆区院未检科了解到本院民行科介入的一起民事执行案件中,当事人李某(女)因离婚被法院判决承担抚养费,后因给付方式和子女探视等问题发生纠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目前双方均已再婚,双方六岁的女儿由其父亲抚养,但其父亲责任心不强,使得女儿享受不到李某给予的抚养费,孩子的生活得不到保障。
在了解案情后,为维护案件中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赣榆区院未检科同民行科干警积极与法院执行局法官进行衔接,共同制定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在检法的共同努力下,经数次调解,双方当事人于2月12日达成最终调解协议,李某当场一次性给付了其六岁孩子抚养费10.5万元,抚养费执行问题顺利解决。针对抚养费的合理使用,赣榆区院未检科同民行科干警表示将会持续跟踪监督。
据悉,为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赣榆区院未检科准确把握原则,强化内外联动,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实施方案和措施,力争打造具有赣榆特色的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