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检察院积极整改 严抓市院数据填录通报精神落实
2018-02-11 08:46:00  来源:  作者:连检宣

   2018年2月5日,东海县检察院针对该院数据填录问题较多,频被市院通报的现状,紧急召开专题会议,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分管案管工作的骆飞主任出席并主持会议。

  会议重新传达了市院关于检察业务数据管理常态审核和考核机制的工作要求,并汇报了市院通报东海县院案卡填录问题的情况。分管领导骆主任强调必须严格贯彻落实上级院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明确案管和各业务部门的责任。通过两个务必和两个通报统领检察业务数据管理工作,建立刚性的制度约束,强化案件承办人的责任心,提高案卡数据填录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两个务必,一是务必做到数据填录及时、准确。会议明确要求各业务部门承办人根据办案进度,及时按要求填录案卡,确保填录的准确性。二是务必做到分工明晰,权责明确。会议指出在检察业务数据填录和管理上,业务部门及承办人负主体责任,案管部门负监管责任。数据管理和案卡填录准确及时,必须源头治理,各业务部门承办人要切实树立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加强案卡填录的规范性。 

  两个通报,一要转发市院关于数据填录的通报。县院要及时在本院网站转发,通过转发通报,让各承办人及时查阅通报中查出的问题,学习提高自己的案卡填录能力。二要由纪检监察对案卡填录错误,屡次不改的,要全院通报。同一承办人对同一案卡填录问题,被市院通报三次的,由案管部门记入司法档案,不能参加本年度评优评先,同时由纪检监察进行提醒谈话一次。同一承办人对同一案卡填录问题,被纪检监察提醒谈话二次的,在全院通报批评。 

  编辑: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