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检察院在“全市首届政法系统执法司法十大精品案件”评选中获佳绩
2018-02-11 08:43:00  来源:  作者:连检宣

   日前,“全市首届政法系统执法司法十大精品案件”评选结果揭晓。我市检察院办理的①“刘佳佳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②“蒋宝童司法救助案”、③“陈玉到故意杀人案”、④“于宗玉滥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四起案件获选十大精品案件。

  刘佳佳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该案系连云港市唯一一个由江苏省公安厅、省检察院共同挂牌督办的涉黑案件,具有示范性和开创性,在全省范围内具有较大的影响力,该案的办理效果受到江苏省检察院检察长刘华的多次肯定。此案的成功办理,有力体现了司法公正,切实维护了社会稳定,有效保障了地方经济科学发展,实现了三个效果的统一。

   蒋宝童司法救助案

  该案及时有效化解了重大矛盾,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灌云县院根据司法救助的救急性原则探索的司法救助从事后救助向事中救助延伸的经验得到市委政法委的充分肯定。同时,灌云县院根据办理此案的联合救助经验,积极将有益成果予以推广,探索促进司法救助与其他救助方式的有效衔接和综合运用,凝聚救助合力,实现全方位多角度救助,该创新做法被省、市院检察情况反映刊载。

   陈玉到故意杀人案

  对于该案这样的暴力犯罪,进行从快从严打击,彰显了法律的严肃性。雷霆万钧不是目的,春风化雨更能润泽。针对该案中两个失去父母的孩子,市院未检处联合市检察院团委共同开展了“心心点灯”关爱困境儿童志愿服务组织,帮助这些服刑人员子女解决心理上、生活中的种种困难。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于宗玉滥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该案是江苏原非试点地区检察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第一案”,具有重要的象征意义。该案办理中开创性运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生态环境补偿修复”模式、专家评估和公众参与机制、“补植复绿”环境修复方式、独特实用的庭审和裁判模式等创新和有效做法,为全省乃至全国检察机关提供了一个较为完善和实用且效果显著的公益诉讼样本,被江苏省检察院新闻发布会作为典型案例引用,为公益诉讼工作提供样本,在美丽中国版图上写下绿色的一笔!

  编辑: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