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州区院以“四个到位” 迅速落实省院通报狠抓办案程序规范
2018-02-02 08:56:00  来源:  作者:连检宣

   今年以来,海州区院因法律文书公开不及时等问题连续3次被省院《案管业务日报》通报后,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唐张高度重视,继在1月17日、1月25日在贯彻市院案管处新精神会议、院务会上针对办案程序性规范提出要求后,又于1月27日上午,专门组织召开了侦监、公诉等四个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及分管检察长会议,以“四个要到位”对加强办案程序规范、避免不规范司法行为发生,提出了更高、更严格的要求。

  一是要思想认识到位。唐检指出,程序实体并重不是一句空话,而是要在思想上有认识,在行动上要落实,规范办理案件的标准,是从案件受理开始到案件办结,程序实体都规范,程序性规范要实打实的落实到办案中,这个每一位员额检察官思想上都要提高站位,深刻认识,入脑入心,把程序实体并重落实到办理的每一个案件中。 

  二是要整改落实到位。在整改落实上,不准走过场,做表面文章。针对已发生的问题,要认认真真的分析查找原因,制定针对性的措施,确保不再发生。同时还要举一反三,对这次没有暴露但是容易出问题的环节也要总结分析到位,严加防范,从源头上杜绝问题再次发生。 

  三是要层层追责到位。被省院通报的两个案件的承办人,要写出深刻检讨,涉及部门要及时出台局面整改措施。2018年,被省院通报的,员额检察官要在考核中相应扣分,同一名员额检察官同样问题被省院通报2次3次的,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同样要在考核中相应扣分。 

  四是要配合衔接到位。案管部门、业务部门要配合密切,做到信息传递对称,案件流转顺畅。案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守门作用,靠前服务,主动提醒,为业务部门把好第一道关;业务部门要迅速办理,严谨精细,及时反馈,真正达到“交流无障碍,对接无缝隙”的良好状态,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本院办案规范化走在全市前列。(海州区院上报) 

  编辑: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