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榆区院:规范案件办理 召开电子卷宗制作专门会议
2017-11-15 09:43:00  来源:  作者:庄建晓 吴萍

  为规范案件办理,同时配合省院职能辅助办案系统运行的需要,近日,赣榆区院案管科召集相关业务科室干警参加电子卷宗制作会议。会议中案管科科长李传波传达了市院《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子卷宗制作工作的通知》的具体要求,总结了本院自2017年8月2日起在制作电子卷宗工作中的优点和不足。来自公诉、侦监、未检、刑执的检察干警认真聆听了会议内容,现场进一步明确了电子卷宗制作的职责分工及卷宗扫描具体要求。

  为更好地提高电子卷宗制作质量,李传波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查漏补缺,严格标准。认真分析市院关于电子卷宗制作通报抽查案件存在的问题,积极完善,对电子卷宗的二级目录落细落实,保证卷宗扫描方向和文字方向保持一致,尽可能避免覆盖、折叠、旋转情况。 

  二、明确分工,按质完成。各业务科室在电子卷宗制作分工上要明确分工,落实专人负责,并及时按质完成当月电子卷宗制作。 

  三、开展自查,及时整改。针对市院抽查以外的案件要严格要求,着手对针对本院自2017年8月16日起至今受理的一审公诉、审查逮捕类案件的电子卷宗制作情况开展自查并进行整改。 

  四、实行周报,内网公示。根据院领导意见,刑检、民行、执检、控申部门每周五上午下班前需将本周电子卷宗制作情况表报送案管科公共邮箱,案管科于每周一在内网公布各部门电子卷宗制作情况。 

   

  编辑: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