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不起“检验”的检验科主任
2017-11-14 14:38:00  来源:  作者:靳宝生

  一位在全市医疗检验系统出类拔萃的青年专家,没有经得起医药经销商“糖衣炮弹”的袭击,思想上严重滑坡,生活上追求享受,工作中不放弃任何捞钱的机会,最终坠入犯罪的深渊。近日,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检察院查办、起诉的某医院检验科主任乌某受贿案获得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乌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对被告人乌某的违反所得依法予以追缴。

  年轻有为的检验专家 

  1983年,22岁的乌某从医学院毕业后便进入本市某医院检验科工作,从普通医师到副主任,一干就是18年,他也从青涩的大学生成长为在检验领域颇有些名气的专家,2001年,刚满40岁的乌某挑起了该院检验科的大梁,升任检验科主任。乌某挑大梁也是实至名归,他研究建立的LDH同工酶快速测定方法,填补了该领域的一项空白,在国家级、省级以上核心刊物发表学术论文数十篇并出版专著,多篇论文分获得过全国、省、市优秀学术论文奖;他是学科带头人,先后获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333” 新世纪科学技术带头人培养对象等荣誉;他还是省临床检验中心专家组成员、市医学会检验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市临床检验中心主任,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 

  倒在“糖衣炮弹”阵中 

  像乌某这样的专家,年收入达到30、40万元,他的妻子也是医务人员,夫妻俩的收入足以让其家庭过上富足的生活。他当初也很自律,然而,在他当了几年主任后,终于迷失在庞大的医药经销商队伍中,罪恶的双手开始捞取钱财,从开始收小钱时的惴惴不安,到后来收受大笔财物的麻木不仁。2006年以来,乌某在担任检验科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非法收受上海某医药公司销售经理程某、桓某,连云港某医药公司法定代理人邹某,南京某医药公司副总余某,江苏某医药公司总经理狄某等人财物人民币204.5万元、美元1.78万元,并为上述单位在检验设备投放、检验试剂销售等方面谋取利益。  

  五花八门的公关手段 

  乌某是一个高傲的人,因为他有傲娇的资本,不是什么人都能入他的法眼,在茫茫的医药经销商队伍中,被他看中的人必然都有过人的公关手段。2005年,邹某做生意失败,妻子离他而去,一贫如洗的他,连死的心都有了,但他不甘心就这样失败,决定给自己最后一个机会。他看到身边有不少人跑药都发财了,也想试试。对医药一窍不通的邹某想把药品销售出去谈何容易,他也没有特别的门路,只有用笨办法,就是直接到医院找科室主任。无数次,他被赶了出来,但他毫不气馁,继续找。邹某当然不会放过在全市医疗系统都有影响力的乌某,到办公室、家里都去过,有时候会在单位或小区门口“偶遇”乌某,终于邹某的恒心打动了乌某,乌某答应将医院一些玻璃容器、清洁棉等小东西从邹某处采购。这项业务邹某虽然赚的不多但每次都及时送货,绝不耽误事,乌某觉得邹某为人沉稳,引为心腹,开始让邹某在医院投放检验设备并销售试剂,邹某投桃报李,送给乌某钱物。邹某实现了咸鱼翻身,视乌某为再生父母,乌某也视邹某为忠义兄弟,乌某要出差开会、送孩子上学、旅游等都由邹某全程护送。狄某则另辟蹊径,他跟乌某说自己有小道消息,炒股稳赚不赔,他可以帮乌某炒股,保证获得20%的收益。桓某组织乌某去亚特兰大参加美国临床化学学会的会议,桓某不仅帮乌某支付全程费用,还另外用现金兑换成美元给乌某在美国消费购物。程某则直截了当,在医院免费投放检验仪器,但要用其提供的专用试剂,并答应给乌某专用试剂销售量的10%作为好处费。每次来找乌某都给大笔现金,最多的一笔就给18万现金,以至于乌某自己都有些害怕,让程某少给一点钱,有些钱先放在程某那里,以后再拿。这些年,乌某带着家人游遍全国各地,日本、美国、奥地利、瑞士等国也去过不少,仅美国就去过3次,一家人享受着不义之财带来的幸福生活,却不曾想到幸福过后的凄凉。 

  惶恐中掩盖罪证 

  2016年初,检察机关在全省医疗检验系统开展专项行动,苏南地区很多医院的检验科主任被立案侦查,乌某感到一丝丝害怕,但他心存侥幸,认为苏南的火不会那么容易烧到苏北。真正让乌某惶恐不安的是本市一些县区医院的检验科主任纷纷被查处,此时的乌某没有去想着投案自首,而是忙着与相关人员组成攻守同盟,转移财物,掩盖罪证。乌某将与自己有不正当经济往来的人员过了一遍,把认为不可靠的人员送的财物予以退还。邹某曾以自己名义办了一张银行卡,里面存了20万元,送给乌某给女儿房子装修用,2016年4月的一天,乌某将这张存有17万余元的银行卡还给了邹某。邹某提出送给乌某的金条是实名登记的,乌某将金条退还给邹某。过了一段时间,乌某找邹旦商量对策,把家里放的茅台、五粮液等好酒拉到邹某家,让邹某处理掉。乌某又想起家中保险柜里有新收别人送的10万元现金,让妻子抓紧将10万元现金转移走。一切安排停当,乌某将容易暴露的罪证都被掩盖好了,也做了充足的心理准备,认为自己肯定能扛过检察机关的侦查,然而,让他自己都没想到的是,在被立案侦查后仅仅5天,乌某便缴械投降。 

  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2016年5月27日,乌某被海州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立案侦查,近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乌某多次忏悔到他根本不缺钱,是思想上放纵自我,财迷心窍,收受他人钱物,如今身败名裂,真是罪有应得,最大的遗憾就是耽误了女儿的婚姻,谁能看得起一个罪犯的女儿呢?在铁窗中,乌心立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编辑: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