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州检察院行政执法信息平台正式运行 42个单位全面登陆
2017-07-06 18:10:00  来源:连云港市检察院  作者:连检宣

  经过近期的培训和调试,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行政执法信息平台正式启动运行,自2017年6月25日,即下半年度开始后,海州区42个行政执法单位将全面登陆平台,开展信息录入、案件移送、监督反馈等常态化工作,标志着行政执法信息平台正式“启航”。

  年初,新的院领导班子换届以来,连云港市海州区检察院就高度重视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报请区人大通过了《海州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自主研发了“行政执法信息共享、行政执法监督互动平台”应用管理软件, 同时推动成立了区行政执法监督领导小组,明确各行政执法单位责任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确保数据平台工作顺利完成。 

  该信息平台共分六大功能模块及二级子菜单,功能板块包括:行政执法依据、行政执法信息、案件移送反馈、线索接受反馈、电子案卷数据、线上交流沟通。二级子菜单里囊括了所有行政执法单位的涉及的职能、职权清单、法律法规、行政措施及采取行政措施的依据。平台的账户管理、权限设置、日常打理和养护技能均有专业技术人员负责,该平台的网站服务器专门增加安防软件,加筑防火墙,账户密码规则设置复杂,不易被破译,发现入侵后台能及时收到信息并予以排除,安全级别及保密性能均无障碍。 

  该平台的成功搭建,将整合现有的信息资源,为各单位之间实现网上高效衔接和信息全面共享创造了条件,能及时充实和更新数据,实时反映各行政执法机关的工作动态,加强在行政执法监督领域的工作交流与合作,全面推动全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的上线运行。各单位按照《关于建设行政执法信息共享平台的实施意见》的规定,将查处的所有涉嫌犯罪的案件信息、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及各领域、行业执法依据及时、全面录入或上传到系统,以实现网上受理、网上移送、网上监督、网上反馈等程式化作业。 

  下一步,各行政执法单位将对2017年以来的行政执法信息进行补录,自7月份以后的信息将每月录入一次。检察机关将会同政府法制部门定期组织对各单位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录入信息是否全面、是否存在逾期不移送或者应当移送不移送的情况,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对信息平台建设不重视、工作任务不落实的单位,要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录入不健全、不规范、上级指示不落实、发现问题不纠正的机关,督促建立健全规范的行政执法制度,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全年依法行政目标考核。 

  编辑: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