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检察院切实使青年干警发挥好检察生力军作用
2017-07-06 18:14:00  来源:  作者:李洁

  “对于本案中公安在嫌疑人签收快递之前对快递提前控制,嫌疑人对物品是否构成持有,我认为这种控制下的交付可以构成嫌疑人对物品的持有,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货物交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是否持有物品基于民法上物品是否已经实际交付。”在江苏省灌南县检察院第13次检委会会议的会议现场,在检委会承办人案件汇报结束,委员发问完毕后,列席参加会议的青年干警小汪开始发表自己对于上会讨论案件的意见。 

  刚进入检察院的年轻干警,司法责任制改革之前多是参与办理简单案件,司法责任制改革之后承担一些辅助性工作,缺乏对于疑难、复杂案件的实践。青年干警多是法学本科毕业,不缺乏分析疑难案件的分析能力,但缺乏实际参与的平台。为切实利用好检委会办理疑难、复杂案件的实践平台,灌南检察院检委会决定尝试青年干警列席不涉密的检委会的制度,在参会之前三天,由检委办将案件汇报提纲提前发放给列席参会的青年干警,并由青年干警对案件进行分析并得出自己的结论。 

  “原来检委会是这么开的,检委会委员分析的确实比较全面,结合案件的事实、证据情况以及案件处理的实际效果及起诉风险都进行了分析,是一堂生动的实践课。”检委会结束之后,列席的两位干警对参加检委会的心得体会向检委办进行了反馈。 

  司法责任制改革实施之后,江苏省灌南县检察院通过开展“凝心聚力、力争上游”素能培训班、完善新媒体工作室,形成青年检察官承担重点课题,拓展课题制解决实际问题的知行合一的工作氛围,不断使青年干警承担起、实践好检察生力军的砥柱作用。 

 

  编辑: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