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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办案件】连云区检察院依法对公安部2018打假“利剑”行动第一批 挂牌督办的特大销售假药案提起公诉
2018-12-24 15:52:00  来源: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

  11月23日,连云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销售假药罪,对公安部督办的党某等20名被告人特大销售假药案提起公诉。该案系公安部2018年打假“利剑”行动第一批挂牌督办案件,涉案金额高达2600万余元,涉案人员遍布全国各地,并形成七个层级的销售网络。

  经审查查明:2016年下半年以来,被告人党某从国外非法购买大量没有获得国家批准文号的肉毒素、玻尿酸等微整形药品,建立微信群进行宣传,通过微信联系下单、快递发货的方式向被告人朱某、陈某等人进行销售,后逐步发展成为包括七个层级的销售网络,该案涉案人员遍布全国各地,涉案金额高达2600余万元,涉案假药69类、103种共5000余盒。该案因公安机关立案查办连云港籍涉案人员吴某销售假药而案发,后由公安部指定连云港公安机关办理。后经认定,被告人党某销售假药数额超过2048万余元,另有四名同伙销售数额超百万,其余15名被告人销售数额均达起诉标准。

  因该案系公安部挂牌案件,连云区检察院高度重视,食药环犯罪检察部依法提前介入该案,听取案情并引导侦查,就事实认定、证据收集与侦查机关充分交流。一是督促公安加大侦查力度,对其他尚未归案的涉案人员尽快采取强制措施,确保全部涉案人员归案伏法;二是多次召开公检法案件沟通会,就案件管辖、鉴定意见效力、假药辨认等问题进行研究会商;三是严格证据审查,针对该案涉案人员众多,专案组明确分工,对在案的所有被告人及其犯罪事实进行全面、细致审查,确保不枉不纵;四是积极引导补充侦查,审查起诉期间针对扣押未销售假药货值不明等问题,拟订补充侦查提纲,督促公安机关进行核实汇总,确保案件定罪数额准确无误,

  目前,此案在法院进一步审理中。

  编辑: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