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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检察院出台全省检察机关首个《询案问责实施办法》
2018-03-29 09:22:00  来源:连云港市检察院

   深入贯彻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加强对检察官司法办案的监督管理,规范司法行为,全面提升连云港市检察机关办案质量和效率,提升司法公信力,日前经市院检委会2018年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于近日制定下发了《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询案问责实施办法(试行)》(下称《实施办法》)。

  2017年,连云港市检察机关撤回起诉数、无罪判决数、捕后不诉数等负面考核指标在全省均位居前列。对此市院党组高度重视,宋祥林检察长多次在全市检察工作会议、检察长办公会要求在全市检察机关实施询案问责工作工作,明确询案工作由市院党组负责,穷尽列举司法办案不规范案件情形,全面推动询案工作开展。按照市院党组和领导要求,市院组织案管部门与监察部门共同参与,深入调研,先后进行四轮书面征求意见和两次征求意见座谈会,做好多层次、多角度最大范围内征求意见工作,七易其稿,最终形成检委会审议稿。 

  《实施办法》共五章24条,包括总则、询案范围、询案程序、问责程序与方式以及附则。第一章共6条,明确了询案问责工作制度建立的背景和意义、询案问责含义、询案主体和对象、询案方式以及询案主体。重点提出由市院党组对参与案件办理、审批、评查、监管等全流程工作的院领导、部门主要负责人、承办人、案管部门评查人等司法办案参与人进行询案。第二章共4条,对在司法办案工作出现可能纳入询案范围案件情形进行归纳总结,详细规定了应当启动询案程序的4大类50种案件情形,一是明确了根据《关于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文件要求追究司法责任的11类案件类型;二是明确了违反司法办案期限规定应当询案的11类案件类型;三是明确了违反诉讼监督工作规定应当询案的13类案件类型;四是明确了案管部门在实际监管工作发现的应当询案的15类案件类型。第三章共4条,明确了询案线索移送程序、询案办公室工作流程、询案着力点以及承办人自行发现报备程序。第四章共6条,明确了经询案需要问责的处理程序和方式。第五章共2条,明确《实施办法》解释权和实施日期。 

  编辑: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