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人马某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灌云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信访人认为县法院的判决无事实和法律依据。
灌云县检察院邀请茆海元律师参与公开答复,从事实和法律二个方面对其释法说理,使其最终息诉罢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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