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检察院
检 察 建 议 书
赣检诉建〔2019〕4号
连云港市赣榆区某人民政府:
本院在办理仲某某、尚某某、高某某等人涉嫌职务侵占罪案件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利用职务便利,侵吞集体资金226600元 ,数额较大,严重损害了村集体利益。该村存在财务制度落实不到位,财务管理混乱,财务工作不规范,财务信息公开不及时甚至不公开等问题。为有效健全农村财务管理制度,避免村务公开搞形式、走过场,保障村民知情权,监督权,减少违法违纪现象,建设好社会主义新农村,为收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的办案效果,现根据《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第五条第(五)项的规定,特向你镇提出检察建议,希望完善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堵塞资金管理使用漏洞,促使集体资金管理使用工作形成风清气正的氛围,确保村级财务管理在阳光下运行。
一、提出检察建议所依据的案件事实
本院于2018年12月13日受理审查起诉的犯罪嫌疑人仲某某、尚某某、高某某涉嫌职务侵占罪一案,经审查查明:
2011年11月12日,江苏某农业有限公司与连云港市赣榆区某村签订租赁合同,约定由某公司租赁该村位于的56亩土地用于种植蓝莓,合同租期为50年,每五年为一租赁年度,前五年每亩租赁费用为人民币800元,每五年每亩租金上浮人民币50元。合同签订后某公司于2011年12月5日将第一租赁年的租赁费用人民币44800元通过某镇财政所支付到被告人仲某某银行卡内。
2012年2月、3月间,被告人尚某某、高某某在得知某公司租赁该村56亩土地,并已支付租赁费用的情况下,为谋取非法利益,多次找到被告人仲某某要求承包该地块,后被告人仲某某利用其担任该村负责人的职务便利,于2012年3月初,与被告人尚某某、高某某二人签订承包该56亩土地的合同,约定承包期限30年,承包费人民币95000元,由被告人尚某某、高某某先期支付前15年承包费人民币45000元。2012年至2017年,某公司支付给该村租赁费合计人民币271600元,其中人民币226600元被被告人尚某某、高某某非法占为己有,其中被告人高某某分得人民币116600元,被告人尚某某分得人民币110000元。
二、集体资金管理使用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村负责人遵纪守法意识不强,法律意识淡薄。审查中,犯罪嫌疑人仲某某称起初其并不知道这样做是违法犯罪的,自己也没有从中获得好处,纯粹以为是帮亲戚忙,要知道是违法犯罪,怎么也不会这样做,自己法律意识太淡薄了。
(二)财务人员业务水平不高,财务工作不规范。本案中江苏某农业有限公司与连云港市赣榆区某村签订租赁合同,后将合同款通过某镇财政所支付到犯罪嫌疑人仲某某银行卡内,公私账户不分,同时作为出纳会计的尚某某不按有关会计制度进行核算,只简单地记几个数据,账簿设置不全,不设总账、明细账,为违法犯罪分子留下可乘之机。
(三)民主理财搞形式,财务公开走过场,监督乏力。该案中,该村民主理财、财务公开就是一句空话,没有落实到位。村级财务负责人不认真审查单据,草率签字,甚至有的村干部知情并帮助找人代签、冒签,财务公开搞形式,走过场,村级财务公开制度形同虚设。
三、规范集体资金管理使用的检察建议
(一)提高对农村财务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农村财务管理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础工作,要真正把财务管理作为巩固农村基层组织、密切干群关系、保护集体财产重要手段,把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列为当前农村工作的核心内容。
(二)健全农村财务管理制度,把各项制度真正落实到位。财务管理制度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使其在执行过程中更加具体化,坚持审批制度,同时镇级领导要定期听取关于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农村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完善的对策,带头执行,检查督促村干部严格按章办事,确保制度落实到位。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者必须严肃处理。在收款环节应健全制度,要求缴款人以银行转账方式缴交,需要收取现金时,应有两人一起收款,并要限时归缴,逾期未缴要即时跟踪。
(三)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保持财务队伍的稳定。要重视对农村财务人员的业务培养,同时加强队伍管理,如制定业务考核制度、继续教育制度、财务人员任免和管理制度、有关奖惩制度等,激发工作热情,促使财务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四)全面推行村级财务公开,完善群众监督机制。将村级财务活动情况及有关账目定期如实向全体村民公开,加强群众对农村财务的监督,财务公开的内容应包括:财务计划、合同兑现情况、各项收入和支出、各项资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代收代缴费用以及群众要求公开的其他财务事项。做到公开的内容要完整,摘要明白,用工清楚,往来项目明细,切记隐瞒收入与支出,使群众对每项收支都明白,便于群众监督。
(五)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加大监督力度。现时村账镇代理还是注重资金使用后单据的审核管理,对收取资金,使用资金过程的监管还存在短板,因此,必须要有对集体资金从收取、缴交、提取、使用、支出一整套的监管制度,现高要区已开发了农村集体资金监管平台,现正投入使用,重点是加强资金流程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加大监督力度,挂村镇干部要对村中的资金加强管理,对一些苗头性的问题及早发现,拉袖子,扯耳朵,防止小问题酿成大错误。对涉及违纪违法的农村基层问题,严惩不贷,以儆效尤。
以上建议望你镇认真研究,并将落实情况30日内书面函告本院。
201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