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您好!我是连云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的小付,您之前向我们举报的卖画眉鸟商铺,我们已将案件线索及时移交公安机关,目前,涉案卖家已经被刑事立案……”近日,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检察院的小付拨通了张先生的电话。
前不久,小付一早到办公室就接到了电话,“喂,是检察院么?我要举报,我们这里有人卖画眉鸟。”电话是张先生打来的。
张先生表示,去年在该院街头普法现场,他了解到了鸟类资源的重要性,得知画眉鸟是国家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禁止买卖,当发现有商家买卖时赶紧拨打了爱鸟护鸟宣传手册上公布的举报电话。
通话结束后,小付立刻向检察官欧阳志华进行了汇报。针对这一线索,欧阳志华随即与公安食药环大队取得电话联系,通过沟通,公安机关决定对该商家进行突击查处,并邀请检察官进行现场监督。
当天上午10时,欧阳志华与民警一行人赶到群众所举报的花鸟店进行实地检查,现场情况显示,花鸟店里有5只画眉鸟。经初步查明,涉案人员吕某经营花鸟鱼虫生意多年,在明知画眉鸟为野生保护动物禁止销售情况下,代他人销售画眉鸟并赚取好处,吕某对本人非法销售珍贵、濒危野生画眉的事实供认不讳。最后,执法人员现场扣押店内所有画眉鸟,并及时将其送往林业救助站。
“之前你们检察官走访告知过画眉鸟是禁止销售的,但是一直抱着侥幸心理……”店主吕某话里满是后悔。
这边刚结束,走出吕某的商铺后,欧阳志华又跑到了附近的花鸟店,送普法资料,讲典型案例,一家、两家、三家……十几家跑完后,汗水早已湿透了衣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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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连云区检察院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严厉打击破坏野生鸟类资源违法犯罪,不断加大保护野生鸟类宣传力度,取得积极成效。自2018年以来,该院共办理破坏野生鸟类资源案件5件16人,结合办理的典型案例,率先对全市范围内开展规范鸟类经营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并多次组织公安、农林、市场管理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和走访告知活动,与17家鸟类经营商户签订《规范鸟类经营行为告知书》,发放爱鸟护鸟宣传手册100余份,收到群众举报案件线索 5件,立案查处3件4人。今年5月,该院又率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爱鸟护鸟主题宣传周活动,利用微信推送《保护野生鸟类倡议书》,相继创作推出爱鸟护鸟微视频《天地间》、微动漫《别看是只小小鸟》,先后被中国长安网、中国检察视频网、江苏检察在线等国家级、省级媒体转发报道,引起良好反响。
如果您发现有商家买卖珍稀鸟类,也可拨打检察服务热线12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