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院:召开附条件不起诉对象纳入社区矫正调研会议
2018-06-19 10:18:00  来源:

    2018年6月12日,灌南县检察院同灌南县司法局召开联席调研会议,探索将附条件不起诉对象纳入社区矫正,借助社区矫正平台,帮助矫正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心理和不良行为,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  

  会议上,灌南检察院未检科科长寇茜介绍了近年来该院附条件不起诉工作情况,因帮教经验缺乏,附条件不起诉考察帮教工作存在手段单一、效果一般的问题,如果将附条件不起诉纳入社区矫正,通过社区服务和参加社区劳动等方式,可以对矫正对象进行必要的心理和行为疏导,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促使其弃恶从善,顺利回归社会。司法局下设社区矫正管理局,矫正措施多样、矫正经验丰富,借助社区矫正平台,将附条件不起诉对象纳入社区矫正,更有利于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针对性的考察帮教。由于附条件不起诉与社区矫正同属恢复性司法,强调非监禁、非处遇原则,因此将附条件不起诉对象纳入社区矫正具有可实施性。 

  宋永武局长表示:被附条件不起诉人不是服刑人员,应针对这一对象制定特别的矫正方案,针对现有问题检察院同司法局应形成合力一同解决,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张立检察长表示:灌南县检察院同司法局应尽快出台社区矫正管理办法,将附条件不起诉对象纳入社区矫正,依托现有的模式和办法,融入灌南特点和特色,进行制度方面的创新。 

  未成年人是社会弱势群体,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是保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一项制度,构建一个合理的附条件不起诉考察工作机制,不仅直接影响罪错未成年人的处理结果,而且也关系到附条件不起诉的实施效果。下一步,检察院将同司法局尽快协商出台《灌南县社区矫正管理实施办法》,针对附条件不起诉对象如何进行社区矫正问题制定详细方案。 

  编辑: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