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榆 | 以案释法——为还赌资高利贷,走上诈骗犯罪路
2018-06-14 08:47:00  来源:

  近年来各种诈骗手段层出不穷,输急眼的“赌徒”为还赌资高利贷,不惜走上诈骗犯罪的道路。犯罪嫌疑人王某甲于2017年7月10日,在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丁庄村,以上船务工为由,诈骗宋某、王某乙、张某50000元。案情概述

  根据受害人陈述,因自家渔船需要工人,工人杨某向受害人介绍王某甲,被告人王某甲以上船务工为由,采取预付工钱打欠条的方法,分多次从宋某、王某乙、张某处,共诈骗50000元。

  判决结果

  被告人王某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侵犯了公民财物所有权,已构成诈骗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王某甲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检察官提醒

  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由于这种行为完全不使用暴力,加之受害人一般防范意识较差,较易上当受骗。如何防止诈骗呢?

  一、必须要有防止被骗的意识

  对于任何人,尤其是陌生人,不可随意轻信和盲目随从,遇人遇事,应有清醒的认识,不要因为对方说了什么好话,许诺了什么好处就轻信、盲从。要懂得调查和思考,在此基础上作出正确的反应。

  二、不感情用事

  诈骗分子的最终目的是骗取钱财,并且是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骗走。因此,对于表面上讲“感情”、“哥们义气”的诈骗分子,若对你提出钱财方面的要求,切不可被感情的表象所蒙蔽,要懂得用理智去分析问题。

  三、要特别注意“能人”

  对过于主动夸自己“本事”或“能耐”的人,或者过于热情地希望“帮助”你解决困难的人,要特别注意,这是诈骗分子为了能更快地取得你的信任。

  虽然行骗手段多种多样,但只要我们树立较强的反诈骗意识,克服内心的一些不良心理,保持应有的清醒,做到“三思而后行,三查而后行”,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是可以避免上当受骗的。

  编辑: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