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海县国土局按照派驻温泉检察室所发检察建议书的要求,将刘某涉嫌非法采矿罪一案移送至县公安局,并将处理情况的回复送至县院。
3月底,派驻温泉检察室干警在执法监督中发现,县国土局正在办理的刘某非法采矿行政处罚案件,违法行为人刘某已涉嫌非法采矿罪,不宜再由国土局作行政处罚,应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为打击犯罪,维护法律权威,检察室干警向分管领导汇报后,依法对县国土局发出了检察建议书,要求将案件移送由县公安局办理。接到检察建议后,该局经研究,认为检察建议的理由成立,于是将该案移送县公安机关办理。
(根据温泉检察室上报材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