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加大公益诉讼力度,体现检察机关专业化、一体化、科学化办案水平,灌南县检察院在去年办理公益诉讼案件过程中上,积极拓宽思路,对应公益诉讼范围,成立环环境资源类办案组,食药品类案件专业化办案组,由同一检察官对上述所办案件统一行使批捕、起诉和公益诉讼监督职能,并且对可能涉及的刑事、民事、行政领域案件实行“三检合一”办案模式,确保公益诉讼案件高效、快速办理,自办案组成立以来,该院已经受理环资类、食药品类移送审查逮捕、起诉案件17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5件/71人。
一是建立以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类型为标准的办案组织,全面提升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专业化水平。建立以案件类型为主要划分标准的专业化办案组织,对同一类型案件一体化行使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公益诉讼、诉讼监督等职能,切实做到对同一类型案件的专业化、精细化办理,便于检察官对同一类型案件专业领域的精耕细作,避免了以往“万金油”式的办案模式,而通过专业化办案也将有利于提高对侦查权、审判权和行政权的监督权威,如,我们在办理非法捕捞案件及污染环境案件中,承办人通过先期大量咨询专家及查阅资料,深入研究此类案件的危害的认定、捕捞的方式、禁用的渔具、修复的标准、法律的适用等,在这个领域钻深、钻透,同时将办案延伸,先后制定了《灌南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调查实施规则》《关于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内部协作配合的意见》,设立了200万的公益诉讼维权专项基金,引入了委托公益律师、第三方参与调查机制,确立了“1+1+X”的公益调查模式等全新工作机制,为今后此类案件成功办理提供了有力的制度和机制保障,。
二是实行公益诉讼“三检合一”专业化办案,有效避免案件线索的流失,减少部门间不必要的流转环节。以往的批捕、公诉、公益诉讼职能分别由侦监、公诉、民行三个部门行使,大多数院里也都制定了内部案件线索流转的规定,但案件多了承办人忙不过来的时候,往往行使案件起诉开庭了,民行部门还不知道有可以公益诉讼的线索,而民行科长去侦监、公诉了解的时候也小心翼翼的看人家是否有空。实行专业化办案后,承办人均能在第一时间判断出案件是否符合公益诉讼条件,是否可以提起公益诉讼,便于及时立案。
三是建立“三检合一”办理模式,提高办案精准高效性,突出恢复性司法理念。组建 “民事、刑事、行政”三检一体的环境资源专业化办案组、食品药品专业化办案组,挑选具备民行和侦监、公诉办案背景综合素质人才到办案组,坚持刑事打击与民事公益诉讼配合,用恢复性司法理念指导案件办理。对环资案件实行“捕、诉、公益”一条龙专人办理模式,围绕公益诉讼,综合履行刑事处罚、民事补偿、行政督促各项职能,大大节约了办案周期,专人办理的优点还在于案件承办人对案件烂熟于心,能够宏观的掌控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及补充侦查的方向,避免刑事部门阅卷后,民事再阅卷,遇到需要鉴定、制定修复方案等情况,办案周期往往不够,加上刑事审查不知道如何对民事部门缺少的证据进行补查,导致职责不清,但案件刑民合一办理就可以避免此类的问题,可以高效、精准的快速结案。以环境资源案件办案组为例,在今年成功办理的中国海警局1号督办案件——山东荣成伟伯渔业公司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过程中,环资办案组充分发挥一体化办案优势,立足刑事案件办理本身,围绕非法捕捞给海洋生态造成的严重破坏后果,积极开展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工作,根据办案需要,也为下一步规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确立了明确指引。(灌南县院民行科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