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东海县院依法对一起特大跨省非法经营烟草制品案三名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经审查查明:2017年10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邵新某、刘某某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利用微信、支付宝等付款方式,分别从犯罪嫌疑人冯某某(另案处理)、邵泽某、王某某等处购买 “万宝路”、“百乐门”、“HEETS” 、“FIIT” 等品牌的加热不燃烧卷烟(俗称烟弹),价值共计812180元,后通过微信向全国各地人员进行销售,共计销售2038.8条。2018年3月27日,邵新某、刘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现场扣押其待售的加热不燃烧卷烟674条。
2017年11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邵泽某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从犯罪嫌疑人吴某(在逃)处购买价值136200元的“万宝路”牌加热不燃烧卷烟,后利用微信收款等方式向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等人进行销售,共计352条,销售金额达108467元。2018年3月30日,邵泽某被公安机关抓获,现场扣押其待售的加热不燃烧卷烟176条。
2018年1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从他人手中购得大量“万宝路”牌加热不燃烧卷烟,后利用微信联系、支付宝收款的方式向刘金玲销售410条卷烟,销售金额共计122800元。2018年4月2日,王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现场扣押其待售的“HEETS”牌加热不燃烧卷烟213条。
东海县院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邵新某、刘某某、邵泽某、王某某等人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烟草零售许可证,而购买并销售烟草制品,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涉嫌非法经营罪,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对犯罪嫌疑人邵新某、邵泽某、王某某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遂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因在共同犯罪中作用较小,又积极退赃,家里有一个8岁的残疾儿童无人照顾,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遂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本案涉案人数众多且涉及的上下线分布于全国各地,销售链条错综复杂,涉案金额巨大,严重扰乱了烟草专卖市场秩序。涉案人员主要通过微信等方式进行联系并销售,取证难度大,目前仍有多名涉案人员在逃,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