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灌云县院在办理一起交通肇事案时启动检调对接机制,有效地修复了社会关系,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017 年12 月13 日13 时许,侍某驾驶轻型封闭货车遇前方同向刘某,两车发生碰撞损坏,致刘某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造成事故。该院受理该案后发现,此案符合刑事和解的规定,随即启动检调对接程序,并邀请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经调解,侍某自愿在保险公司赔偿款以外,一次性支付被害人近亲属赔偿款5万元,在检调对接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双方终于握手言和,被害人近亲属亦出具了谅解书。
近年来,该院以修复性司法理念为指导,积极推行检调对接机制,对依法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单处罚金的轻微刑事案件开展检调对接工作。该院还调动人民调解等社会积极因素,邀请人民调解员等共同参与调解,提升检调对接工作的公信力,共同促成刑事和解,及时有效地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和纠纷。
今年以来,该院共对毁坏财物、交通肇事等5起轻微刑事案件启动检调对接机制,全部调解成功,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灌云县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