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恶势力,不仅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威胁,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一大隐患。自扫黑除恶行动开展以来,灌南县院高度重视,院党组迅速召开部署会议,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小组,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有力推进扫黑除恶工作的开展。
一是成立专项办案组,对涉黑涉恶案件集中办理。灌南县院对近几年来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进行分析发现,案件案情较为复杂,涉案人员及涉及罪名较多,证据认定方面较为困难。办案组总结了之前的办案经验,对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侦查,对公安机关在证据收集、固定方面加以引导,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证据为依托,谨慎审查每一起犯罪事实,不留死角。
二是建立公检法司联席会议机制,加强相互协作。由灌南县院牵头,组织召开公检法三家联席会议,明确黑恶案件的界定,对案件证据标准进行商定,三方达成共识,按照“稳、准、狠”的刑事工作原则,实现对涉黑涉恶案件提捕、批捕、起诉、判决环节的高效率、高质量。此外,与县司法局进行沟通联系,商议建立对部分劳改释放人员的教育和定期回访制度,避免其回到社会后涉黑涉恶。
三是发动群众,加大对人民群众的宣传力度。人民群众是黑恶势力罪最直接的受害者,提高他们的扫黑除恶意识必不可少。灌南县院除了依托两个派驻检察室宣传,还借助法制活动的开展,向市民们发放扫黑除恶小册子达400余份,干警们在入户扶贫走访工作中也会向村民们进行宣讲。
四是与县扫黑办合作,开展基层乡镇督察工作。乡镇机关离涉黑涉恶犯罪最近,更应当履职尽责,着重关注“村委改选”、“土地流转”时冒出的“村霸”、“保护伞”等势力。灌南县院履行自身职能,对任务乡镇进行实地走访,对其宣传与线索摸排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察,确保扫黑除恶行动落于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