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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县院坚持三个结合 全面发挥流程监控作用 助推司法责任制落实到位
2018-04-04 10:53:00  来源:

   今年,东海县院坚决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精神,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升级完善和全省案管大数据监督管理平台为抓手,全面扎实开展案件流程监控,促进问题在流程推进中发现解决,着力提升案件质量,有效促进了司法责任制的落实。

  一、全程监控与重点监控相结合,着力促进质量问题随产随消。一是把好案件入口。案管部门加强案件的源头把控,把好案件入口。通过三个严查,把好案件受理关。严查案件是否属于本院管辖;严查案件材料是否齐备规范、涉案款物是否单物一致;严查犯罪嫌疑人强制措施,对于直诉案件,逐人电话联系确定是否在案。二是全程跟踪监控。案件进入系统完成分案后,全程跟踪案件办理进展。依托案件监督管理大平台,对流程监控、权利保障的预警事项,即时进行口头提醒,督促办理。每日进行全面的案卡数据观测,核查填录异常,逐案核实,及时发现并纠正案卡填录问题,保证数据准确。三是狠抓监控重点。将不捕、不诉、抗诉、退回补充侦查、移送单位撤回等特殊类型案件和存在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延期审理等情形的案件,作为流程监控的重点。在监控办案程序是否的同时,通过查阅电子卷宗材料、向办案部门和相关人员核实情况等,强化实体监控,有针对性的审查是否有拖延办案期限、借用办案时间以及以案谋私等现象。 

  二、监督提醒与沟通相结合,着力推动监管办案良性互动。一是具体问题紧盯整改落实不松。每日对省院案管大数据平台中提醒超期事项和触发超期事项进行跟踪观测,督促及时办理,最大限度预防系统触发超期,确保已触发问题当日整改到位。对于人工流程监控中发现的问题,逐案建立监控日志,做到即时发现、即时提醒、即时解决,防止案件“带病”流入下一环节。二是顽固问题多管齐下力求破解。对于流程监控中反复出现、监控效果不佳的问题,在个别提醒的基础上,综合采用上门指导、专项培训、召开案管部门与业务部门联席会议等方式,共同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进一步明示流程监控规则,加强业务指导,切实提升办案人员的规范操作意识和能力水平。 

  三、负面评价与正向激励相结合,着力形成重抓规范的鲜明导向。一是建立质量问题台账,形成质效评价依据。将流程监控中发现的案件质量问题,以员额检察官为单位,建立完整的登记台账,做到全程全面全部留痕,形成反映个人办案质效、司法作风的原始档案,为实施检察官绩效考核和业绩评价提供客观依据,促进监控成效的运用和转化。二是建立通报制度,倒逼办案人员规范。对于省、市院通报中涉及本院的流程监控问题,在本院网站予以转发通报。对于问题性质严重或者反复出现、整改不力的,向检察长报告并抄报纪检监察问责。三是建立奖励激励制度,调动办案人员热情。通过一年一度的评先评优及平时的专项评比活动,对具有示范意义的典型案件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通过表彰奖励树先进典型,发扬榜样力量,增强办案人员落实规范的获得感和荣誉感,全面调动办案人员严格执行规范司法要求的积极性,推动司法责任制的有效落实。 

  编辑: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