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区院检察长对案管业务周报作出重要批示
2018-04-04 10:52:00  来源:

   3月30日,连云区检察院肖楠检察长对该院案管科制作的《案管业务周报》作出重要批示:“案管业务周报务实、有效,应通报至各业务部门负责人,案件评查、流程监控中发现的问题要具体到责任人,不留情面。”

  为全面履行案管职能,该院案管科自2017年底建立案管业务周报制度,指定专人在每周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对各业务科室本周的案件办理数据、电子卷宗制作情况、涉案财物管理情况以及案管科本周的流程监控、质量评查、案件信息公开、辩护律师接待等工作情况进行全面分析,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对策和措施,并对每周出现的业务新情况、新问题开展每周一学,最终汇总形成《案管业务周报》,以服务于领导决策和案件质效。 

  下一步,案管科将将以落实此次批示精神为契机,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新机制,继续推出《案件业务季报》《案件业务年报》等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问题分析研判,严把案件质量关,为领导提供决策参考,当好各业务部门的“质检师”“服务师”,努力推动该院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连云区院案管科供稿) 

  编辑: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