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州 | 首次使用远程视频提审系统开展审查逮捕公开听证
2018-03-16 09:01:00  来源:

   3月13日,海州区检察院首次将远程视频提审应用于审查逮捕公开听证,运用“智慧检务”助推“阳光检察”,提升了办案效率,促进了检务公开,进一步构建了开放、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

  

  如此高效、规范、科技化的

  远程视频提审系统是什么呢?

  让海检君给你一图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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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面,让我们来看看具体的公开听证现场是怎样的呢?

  3月13日下午,海州区检察院邀请部分人民监督员、公安机关办案民警、犯罪嫌疑人辩护律师,首次通过远程视频提审系统就李某涉嫌故意毁坏财物案是否批准逮捕进行公开审查听证。

 

 

  

  【案情简介】

  2017年4月,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民事判决,判决江苏某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张某)给付原告连云港市某建材经营部(经营者李某)货款804099元。后李某多次向张某主张债权未果。2018年2月某日,李某酒后窜至张某住处连云港市某小区,用铁锤将窗户防护窗及玻璃砸坏后进入屋内,拿走梵克雅宝牌、卡地亚牌等8根项链,OMEGA牌手表,卡地亚牌等2个戒指,通灵翠钻牌等8 副耳坠等物品(后返还)。并将房屋内的卫生间吊顶,厨房间的煤气灶台,电视,保险柜等物品毁坏。经鉴定,受损物品价值7400余元。

  【听证现场】

  听证会上,查办此案的民警阐述了提请批捕的理由,辩护律师也发表了观点,承办检察官对犯罪嫌疑人李某进行了讯问,并听取了人民监督员的意见。承办检察官根据已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证据,结合公开审查情况,认为犯罪嫌疑人李某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犯罪情节较轻,且认罪、悔罪,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无社会危险性,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编辑: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