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 | 当事人十八载苦难的期盼 检察机关支持起诉伸正义
2018-02-09 09:04:00  来源:  作者:陶如

   “谢谢检察院,让我奔走了18年,一直未得到解决的房屋拆迁安置款终于拿到手。”当事人鲍某某紧握着开发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吴明的手激动地说。近日,开发区检察院支持起诉的鲍某某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案,及时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化解了申请人心中积久的怨愤,消除当事人进京、进省信访情绪,做到案结事了。2月8日,鲍某某将一面书写“十八载苦难的期盼 为弱者撑腰伸正义”的锦旗送到该院表示感谢。

  听听事情的原委

  1999年12月21日,鲍某某与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某街道办事处签订了《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书》,约定给付鲍某某拆迁补助费用63288元,但截至2018年1月,仍尚欠鲍某某20300元未给付。期间,鲍某某多次至该街道办事处讨要余款,至多家单位反映情况,但该问题迟迟未得以解决。

  2017年9月,连云区国土资源部门第九国土资源所出具了《答复函》,函中对鲍某某所反映的事实情况予以了确认,但因该案历时18年,原工作人员已调离岗位,相关材料也难以查实,款项补偿工作难以落实,故并未对鲍某某拆迁补偿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鲍某某在历经18年多次催要无果后,起诉至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并请求检察机关依法予以支持起诉。

  开发区检察院受理后,认为鲍某某与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某街道办事处间尚余房屋拆迁补偿款未付的事实清楚,某街道办事处长期拖欠相关款项不当,应承担给付义务,遂依法做出支持鲍某某起诉的决定。

  开发区检察院诉讼监督科将充分发挥民行检察服务民生的职能作用,积极与辖区内劳动保障部门、残疾人联合会、辖区内各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等部门对接,加大对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维护和保障力度,对符合支持起诉情形的申请监督案件,及时有效地介入提供相关法律援助,维护当事人正当权益,保障法律的公平正义。

  编辑: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