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县院与县法院、县司法局等单位建立 机制协助解决农民工讨薪问题
2018-01-31 09:10:00  来源:
    为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最高检《关于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能协助解决农民工讨薪问题的通知》要求及市院的工作部署,近日,灌云县院与县法院、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等部门达成协作配合机制,开展支持农民工起诉、仲裁工作,维护弱势群体利益。

该院与县法院、县司法局会签了《关于开展支持起诉协作配合的意见》,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会签了《关于开展支持仲裁工作协作配合的意见》。两意见中明确了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仲裁、起诉的案件范围;劳动监察部门依法惩处拖欠工人工资的单位和企业,对恶意欠薪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处理,检察院可以指导行政机关收集固定证据;法律援助机构对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提供法律援助;法院对符合诉讼费用减免条件的农民工予以减免诉讼费用。充分运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平台,增强刑事检察、行政检察、民事检察及行政执法在推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上的合力。

近年来,灌云县县院重视对弱势群体诉讼权利保护工作,加大对农民工、残疾人、老人等弱势群体在诉讼、仲裁、执行等环节的法律支持,办理多起支持起诉案件。今后,灌云县院将依托与县法院、县司法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建立的协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权益的保护工作。

  编辑: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