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司法改革,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
2018-01-10 08:59:00  来源:  作者:连检宣

  2017年4月5日,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号法庭座无虚席,被告人张非故意杀人、盗窃案在这里公开开庭审理。连云港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宋祥林以员额检察官身份出庭支持公诉。

  该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宋祥林仔细研读了全部卷宗材料,对所有在卷证据进行了梳理,对案件事实有了整体把握。庭审中,宋祥林宣读了起诉书,围绕指控的犯罪事实,对被告人供述和辩解、证人证言、现场勘验笔录和相关书证一一进行举证质证。并从犯罪构成要件、量刑建议和社会危害性等角度发表公诉意见。

  历时4个多小时的庭审后,审判长当庭宣判,认定被告人张非犯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死刑,犯盗窃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立即执行。

  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是该院按照当前司法改革要求,入额检察长坚持一线办案,规范司法行为的一项重要举措。检察官员额制实施以来,连云港市检察院出台了《检察官岗位标准考评办法》、《检察官司法办案质量评价标准实施细则》等配套文件进一步规范入额检察官考核标准。 严格落实检察长(分管检察长、分管院领导)直接办理案件的规定,在全市检察机关统一建立50名入额院领导办案台账。  检察长等院领导带头办案,不仅起到了很好的率先垂范作用,对于贯彻落实司法改革的总体要求,推进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也起到了积极有效的助推作用。

  自2016年11月江苏省全面运行员额制检察官新机制以来,连云港市检察机关积极探索,有效推进,确保员额制检察官制度沿着预期轨道发展,并取得了积极成效。

  两级院建立了职责明确、分工负责、相互监督、运转高效的员额+检察官助理+书记员的办案组织模式,检察官从一般性事务中解脱出来,充分发挥其法律专长和经验特长,实现了员额的专业化、精英化,提升了办案质量和效率。

  经过司法责任制改革,大批业务骨干回归办案一线,基层检察院85%以上的人力资源配置到办案一线,办案力量增加20%以上。全市检察机关按照新的检察权运行模式开展司法办案,压实压紧办案责任,有力提升了办案质量和效率。以全市公诉部门为例,员额制改革后人均办案85件,同比上升57%;人均办案周期为32.8天,办案效率同比提高47%。从涉检信访案件来看,员额制改革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接收涉检信访案件量同比下降9.75%。

  “员额制实施前,部门负责人尤其是市检察院以上的部门负责人实际办案量也相对较少。”市检察院案管处负责人介绍,员额制实施以来,全市检察机关院领导的办案量大幅提升,部门负责人的办案量也有12.4%的增幅,确保了检察权运行顺畅,办案质效稳步提高。

  “司法责任制改革后,作为一名入额检察官,虽然肩上的责任更重、压力更大,但检察官的职业荣誉感也更强了。”市检察院员额检察官李海涛这样说。

  编辑: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