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之手擦亮碧海蓝天
2018-01-10 08:55:00  来源:  作者:连检宣

  “被告人于宗玉犯滥伐林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在指定地点补种黑松苗2000株,并保证成活率达到95%以上。”  

    12月5日,由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于宗玉滥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一审宣判。该案也是2017年7月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以来,江苏非试点地区的首例公益诉讼。这起案件的成功办理仅是连云区院环境资源办案组办理的诸多环境资源案件的一个缩影。

  依山傍海的连云区自然环境资源丰富。2015年以来,连云区检察院积极探索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逐步形成了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生态环境补偿修复”为核心的公益诉讼模式。而承担这项重任的是四朵检花——分管副检察长杜丽君和民行科科长张杨及干警洪媛媛、马萌。

  “虽然不是试点院,但根据我们的实际情况,我们觉得我们有责任、有能力率先开展这项工作,为全省探索经验。”环境资源办案组成员之一、该院分管副检察长杜丽君说。经与区法院和市检察院沟通,他们选择了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形式。为了提高环境资源保护效果,他们决定引入恢复性司法理念,通过生态补偿方式追究被告人的民事责任,以实现对受损资源环境的修复。

  取证难、鉴定难一直是办理环境资源案件的最大难题。为此,她们多次赴赣榆区与赣榆区环保、海渔、林业等行政机关走访调研并召开联席协调会,争取支持。根据案件类型,分别委托渔业、林业、环保等行业专家组成3个定损专家组,就个案出具专业定损鉴定报告,并科学确定修复方案,一举解决了取证、鉴定难题。

  组成办案组后,四人既分工又协作,既融为一体又角色清晰。“2员额+2助理”,“老中青”三代组合,攻坚克难时,兵团作战,发挥集体优势,分工负责时,杜丽君负责组织协调,张杨为办案主力,洪媛媛负责协助,马萌则作为内勤,负责送达、统计、总结经验等。

 

  随着办案机制不断完善,案件办理也步入了快车道。截至目前,该院共针对污染环境、滥发林木、非法捕捞类案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7件17人,诉讼请求全部得到法院判决支持,已判案件全部执行完毕,受损公益都通过“增殖放流”、“补植复绿”等方式得到了有效修复。其中尹某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作为全省环境资源刑附民诉讼第一案入选全国十大环境资源典型案例。

  新时期、新征程,连云环境资源办案组不忘初心,继续前行。

  编辑:王强